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的通知
(重定向自国卫办医函〔20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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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27号 2020年2月14日于北京市 发布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
2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的函(国卫办医函〔2020〕128号) 2月18日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当前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患者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在总结疾病特点和临床诊疗经验基础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中医治疗内容,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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