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
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 民办发〔2019〕68号 2019年6月6日 发布机关: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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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
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教育厅(教委),中央民族大学: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教民厅〔2018〕1号)精神,请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19年招生平稳有序。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2019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规模调整至515人(较2018年增加15人),增量计划全部用于面向“三区三州”招生,确保“三区三州”135个深度贫困县每县招生1人,实现全覆盖。
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纳入各招生区域中考招生工作之中,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
三、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省级民族工作部门研究确定本区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招生计划继续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
四、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要求,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与当地示范性高中招生同批次录取,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五、各省级教育行政、民族工作部门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取得北京市高中学籍并在北京市参加高考统考招生的,高考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在“贫困地区民族专项”计划中单列安排并下达,实施单独录取。
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
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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