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我国部分海域海岛标准名称的公告

国家海洋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我国部分海域海岛标准名称的公告
2018年6月8日于北京市
发布机关:国家海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于2018年06月08日
有效期:2018年06月08日至今
文本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官网
国家海洋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我国部分海域海岛标准名称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海域海岛地名使用,现将我国部分海域海岛标准名称予以公布,共包括标准名称13220条,其中,海标准名称27条、海岛标准名称8846条、群岛列岛标准名称78条、半岛标准名称33条、海湾标准名称1467条、海峡标准名称11条、水道标准名称438条、滩标准名称674条、岬角标准名称1333条、河口标准名称313条。

中国地名委员会1983年4月受权公布的《我国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国家海洋局、民政部2012年3月受权公布的《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标准名称》,2012年9月受权公布的《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标准名称》依然有效,请社会各界规范使用已公布的标准名称。


国家海洋局 民政部
2018年6月8日


附件: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