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 国烟办综〔2018〕82号 2018年3月7日 发布机关:烟草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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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
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全国推广烟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的通知》(国烟办综〔2014〕66号)精神,结合《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启动实施烟草绿色防控重大专项的通知》(国烟科〔2016〕305号)总体部署,现将2018年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巩固提升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在烟草农业的推广成效,巩固扩大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在大农业的推广规模,减少化学农药用量,降低烟叶农药残留,提高防治综合效益,保障烟区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提升烟草行业正能量,打造责任烟草新名片,使烟草农业成为我国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
二、目标任务
(一)扩大推广覆盖度。全国烟草农业上的推广面积覆盖植烟面积比例要保持在95%以上。其中,湖南、河南、福建、湖北、江西、山东、吉林7个烟叶主产省推广比例要继续保持100%全覆盖;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广西、广东、安徽8个烟叶主产省(区、市)推广比例要在2017年基础上实现新提升,力争实现100%全覆盖;辽宁、黑龙江烟叶主产省推广比例要超过95%;河北、甘肃、内蒙古、山西等烟草主产省要结合实际加大推广力度,推广比例不低于2017年水平;年产烟叶30万担以上的地市级公司要实现100%全覆盖。在全国大农业作物上的推广面积要与烟草作物上的推广面积基本持平。各烟叶主产省(区、市)具体推广目标见附件1。
(二)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各烟叶主产省(区、市)要实现烟草防治蚜虫化学农药的同步减量施用,与未放蜂区域相比,放蜂区域防治蚜虫化学农药用量要减少60%以上,力争实现零施用。
(三)降低烟叶农药残留。各烟叶主产省(区、市)要逐年降低本产区烟叶中防治蚜虫农药残留,并确保放蜂区域烟叶中防治蚜虫农药残留不超限。
(四)提升防治综合效益。各烟叶主产省(区、市)要在确保蚜茧蜂防治蚜虫效果达到70%以上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降低防治成本,提高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
三、具体要求
(一)烟草农业推广方面。各烟叶产区要因地制宜做好蚜茧蜂滞育调控技术研究,推动蚜茧蜂产品化、商品化、工程化推广实施,促进蚜茧蜂高效释放和利用。加强瓢虫、草蛉、食蚜蝇等捕食性天敌的辅助应用技术研究,多管齐下,提升蚜虫防治效果。
(二)大农业推广方面。各烟叶产区要积极与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对接,争取地方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支持,推动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纳入大农业绿色防控工作计划。强化对大农业作物放蜂的基础研究,科学确定目标区域、目标作物和目标害虫,准确把握最佳放蜂时期和放蜂量,持续加强防治效果和生态效益评价。
(三)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要与绿色防控重大专项实施紧密结合。各烟叶产区要结合本区域病虫害发生特点,做好烟草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研究、示范和推广,推动烟草绿色防控从蚜茧蜂单项技术向“三虫三病”综合防控进一步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工作由国家局科技司和中国烟叶公司共同组织。各烟叶产区省级局(公司)作为推广任务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与烟草绿色防控重大专项实施工作充分结合,统一部署,统筹实施,保障推广工作顺利推进。
(二)经费保障。各有关烟叶产区要统筹做好技术推广的资金配套,原则上将技术推广费用纳入到烟叶产前投入,涉及关键技术研发的费用可以科技项目形式列支,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鼓励各产区逐步降低或取消防治蚜虫化学农药的烟叶产前投入。各有关烟叶产区省级局(公司)要加强预算管理,规范列支,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三)技术保障。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全国推广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和全国推广执行专家组(成员名单及任务分工见附件3)负责为烟叶产区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各有关烟叶产区要加强与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与全国推广执行专家组建立的定向服务机制,及时解决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技术落到实处。
(四)监督检查。国家局将继续组织开展2018年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情况检查,检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达。各有关烟叶产区省级局(公司)要强化对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工作的逐级检查,及时反馈意见、通报检查结果和督促整改。
附件:1.2018年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推广计划表
2.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全国推广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3.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全国推广执行专家组成员名单及分工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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