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8﹞35号 2018年5月18日 发布机关: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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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报送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
为全面了解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请各单位汇总分析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阶段性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以来,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考核定级和降级、撤消等级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发现的典型经验,当前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等。
二、填写相关表格。
(一)新标准实施以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见附件1、2)。
(二)具有自动化无人工作面的矿井名单(见附件3)。
(三)单班入井人数超1000人、或生产能力在30万吨以下(不含)矿井单班入井人数超过100人的矿井名单(见附件4)。
请各单位按要求分析总结、填写表格,形成总结报告,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于2018年6月8日前将总结报告、附表连同电子版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联系 人:梁子荣、刘 波;
联系电话:010-64464789、64464294(带传真);
电子邮箱:liangzr@chinasafety.gov.cn、
liub@chinasafety.gov.cn。
附件:
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表(井工)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表(露天)
3.具有自动化无人工作面的矿井名单
4.超千(百)人矿井名单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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