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令由承宣廳接收所有從前內閣承宣廳及統計局即行取銷一切文件器具

國務院令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國務院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5月24日
1912年5月24日
公布於政府公報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五號
本作品收錄於《政府公報 (民國元年5月24日)

現在本院承宣廳業已成立。所有從前內閣承宣廳及統計局即行取銷一切文件器具。由本院承宣廳派人接收。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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