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秤誡(並序)

執秤誡(並序)
作者:姚崇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206

秤者衡,衡天下之平也,君子執之以平其心,夫衡,在天以齊七政,在人以均萬物。稱物平施,為政以公,毫釐不差,輕重必得,是執衡持平之義也。

聖人為衡,四方取則。誌守公平,體兼正直。用於天官,銓綜斯得。行於裏閈,紛競以息。故南北以對,左右以持,秤物低昂,不差毫釐。使錙銖不惑,輕重無疑,智不能矯,愚不能欺。存信去詐,以公滅私。無偏無黨,君子似之。法者天下公器,官者庶人之師。其身既正,不令而行。在下無怨,唯上之平。故曰上之所仰,人皆其向;我之所教,人皆其效。心苟至公,人將大同;心能執一,政迺無失。嗟爾多士,欽哉勉旃。庶以觀則,同夫佩弦。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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