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老善病,筋力就衰,新歲往還,豈敢遽廢,但不能報謁,其例有五,特書於左,以質同心。

一、人不到門而飛帖者。(此種名紙,何堪拭穢,幸藏袖底,毋勞遠投。)

一、命家奴代書名字,或用水印者。(果能操筆,禮當親書,奈何假手,自儕仆隸。)

一、有一人而牽連書數人者。(事非公檄,安用連名,奉答來者,惟視字跡。)

一、故用新字號者。(習用姓名,且難記憶,乍改字號,摸索尤難。)

一、新遷不書居址,及遠客不詳寓所者。(客間居停,家求裏巷,不知其處,欲報何從。)

寒士家無應門,隻憑簡閱客單,以為往來之禮。近有惡少,醉後捏寫詭名,或不飭童僕,妄肆塗抹人家門簿者,驕矜氣習,長此安窮,並告同人,願共鑒戒。

張山來曰:僕亦嘗受報謁之累,與此稍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