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績判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52

得縣申,歲十月入人裏胥,使婦人相從夜績,每月課四十五功。聽其歌詠,行人善之,徇於路,按察禁之。太師以失職致詞。

天回地旋,陽生陰息。玉衡指孟冬之野,促績鳴寒;金昴臨短景之昏,厥人當隩。相彼同色(疑作邑),懋哉惟時。戒坐塾之裏胥,稽其既入;率同巷之眾婦,績以相從。素緒霜柔,其紛如於永漏;紅光炎上,俱省費於餘輝。夜兼功以日多,日存課而年最。若廉叔之勸蜀,襦袴興謳;類古公之居豳,茅斯誦。故令風俗翕習,家室乃宜。有未得其所然,或心傷而發詠,則《摽梅》求吉,編王化之音,《采芑》懷征,列雅章之內。行人掌乎宣布,載在搜揚,得詠言於此邦,將遐徇以遒邁。太師典樂,允被克諧之恭;按察觀風,何為失職之禁。先王制法,寧罰有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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