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1913年/9月/17日/新聞

新聞
作者:大公報 1913年9月17日

上海電 駐滬外國僑民逆料■來,中日交涉又必有叛黨孫、黃等從中鼓惑,唆使日本與中國開釁,伊等卽可乘機再逞,並煽令日政府用嚴厲言詞,威脅中國政府。且言明■■政府准如是辦理,允以在上海閘北亦設日本租界等意云。


本作品可以根據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權條例》,視作公有領域財產。可能理據是:

  • 第17條:該作品版權已經屆滿。這是因為作者已經逝世超過50年;或因為這是一個屬於作者不為人知的作品,並已發佈超過5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匿名別名作品發表起95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包括新加坡、加拿大、韓國、新西蘭、兩岸四地、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