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1949年/2月/6日/中共重申和平條件 日本戰犯必須懲處

中共重申和平條件 日本戰犯必須懲處 放走蔣介石岡村違背人民意志
作者:大公報 1949年2月6日

【本港訊】中共方面消息:中國共產黨發言人五日稱,和平條件必須包括懲處日本戰犯,並且國民黨賣國反動「政府」不能讓蔣介石和其他戰犯逃走。國民黨賣國反動「政府」發言人說釋放岡村是司法問題,與和談無關。當中國共產黨一月十四日提出八點和平條件時,釋放岡村寧次事件還沒有發生。但一月廿六日岡村寧次被釋放,這就與和談有關了。一月卅一日,奉麥克阿瑟命又遣送二百六十名戰犯返日本,這更與和談有關。國民黨賣國反動「政府」的先生們,這次你們又作了一次違反人民意志的事情。以前為了省字,我們沒有把賣國二字加給你們,這次可不能再省去了。這件事情必須要在和平談判上討論,不管你們是否稱它為麻煩,我們必須要討論。因為這件事情是發生在一月十四日我們提出的八點和平條件以後,我們一定要把他加入第一條內:「懲處日本戰犯」。不管你們對和平是否有誠意,我們一定要討論懲處蔣介石和岡村寧次。總之,不論所有戰犯逃至天涯海角,都要加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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