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改制之事實及理由
大學改制之議,發端於本年一月二十七日之國立高等學校校務討論會,其時由北京大學蔡校長提出議案,其文如下。
竊查歐洲各國高等教育之編制,以德意誌為最善,其法科醫科既設於大學,故高等學校中無之。理工科、商科、農科既有高等專門學校,則不復為大學之一科。而專門學校之畢業生,更為學理之研究者,所得學位與大學畢業生同。普通大學之大學學生會,常合高等學校之生徒而組織之,是德之高等專門學校實即增設之分科大學,特不欲破大學四科之舊例,故別立一名而已。我國高等教育之制,規仿日本,既設法、醫、農、工、商各科於大學,而又別設此諸科之高等專門學校,雖程度稍別淺深,而科目無多差別,同時並立,義近駢贅,且兩種學校之畢業生服務社會恒有互相齟齬之點。殷鑒不遠,即在日本。特我國此制行之未久,其弊尚未著耳。及今改圖尚無何等困難,愛參合現行之大學及高等專門學校制而改編大學制如下。
(一)大學專設文、理二科,其法、醫、農、工、商五科別為獨立之大學,其名為法科大學、醫科大學等。
其理由有二:文、理二科專屬學理,其他各科偏重致用,一也;文、理二科有研究所、實驗室、圖書館、植物園、動物院等種種之設備合為一區,已非容易,若遍設各科,而又加以醫科之病院、工科之工場、農科之試驗場等,則範圍過大,不能不各擇適宜之地點,二也。
(二)大學均分為三級。計預科一年,本科三年,研究科二年,凡六年。
上案經北京高等師範學校陳校長、北京法政專門學校吳校長、北京醫學專門學校湯校長、北京農業專門學校路校長、北京工業專門學校洪校長一致贊同,即於同月三十日由各校長公呈教育部請核準。二月二十三日教育部開會議,列席者總次長、參事、專門司司長、北洋大學校長及具呈各校長。第一條無異議,於第二條則多以預科一年之期為太短,又有以研究之名為不必設者乃再付校務討論會復議。三月五日校務討論會開會議決,大學均分為二級,預科二年,本科四年凡六年。復以三月五日在教育部會議一次,無異議,乃由教育部於三月十四日發指令曰“改編大學制年限辦法,經本部叠次開會討論,應定為預科二年,本科四年”雲雲,此改制案成立之歷史也。
依上案則農、工、醫等專門學校均當為改組大學之準備,而設備既需經費,教員尚待養成,非再歷數年不能進行,而北京大學適有改革之機會,於是由評議會議決而實行者如下:
(一)文、理兩科之擴張 大學號有五科,而每科所設少者或止一門,至多者亦不過三門,欲以有限之經費博多科之體面,其流弊必至如此。今既以文理為主要,則自然以擴張此兩科使漸臻完備為第一義,然為經費所限,暑假後僅能每科增設一門,即史學門及地質學門是也。
(二〕法科獨立之預備 北京大學各科以法科為較完備,學生人數亦最多,具有獨立之預算,尚未有機會可以提出,故暫從緩議。惟於暑假否,先移設於預科校舍,以為獨立之試驗。
(三)商科之歸並 商科依部令宜設銀行保險等專門,而北京大學現有之商科則不設專門而授普通商業,實不足以副商科之名,而又無擴張之經費,故於五月十五日呈請教育部,略謂:“本校自本學年始設商科,因經費不敷,不能按部定規程分設銀行學、保險學等門而講授普通商業,頗有名實不副之失。現值各科改組之期,擬仿美、日等國大學法科兼設商業學之例,即以現有商科改為商業學而隸於法科。俟鈞部籌有的款創立商科大學時,再將法科之商業學門定期截止”雲雲,旋於二十三日奉教育部指令曰“該校請將現有商科改為商業學門隸於法科一節,尚屬可行,應即照準”雲雲。
四)工科之截止 北京大學之工科僅設土木工門及采礦冶金門,北洋大學亦國立大學也,設在天津,去北京甚近。其工科所沒之門,與北京大學同,且皆用莢語教授,設備儀器、延聘教員彼此復重,而受教之學生合兩校之工科計之不及千人,納之一校猶病其寡,徒靡國家之款以為增設他門之障礙而已,故與教育部及北洋大學商議,以本校預科畢業生之願入工科者,送入北洋大學,而本校則俟已有之工科兩班畢業後,即停辦工科(其北洋大學之法科,亦以畢業之預科生送入本校法科,俟其原有之法科生畢業後即停辦法科,而以其費供擴張工科之用)。
五)預科之改革 大學預科由舊制之高等學堂嬗蛻而來,所以停辦高等學堂而於大學中自設預科者,因各省所立高等學堂程度不齊,咨送大學後生種種困難也。不意以五年來之經驗,預科一部、二部等編制及年限亦尚未盡善舉一部為例,既兼為文、法、商三科預備,於是文科所必須預備而為法商科所不必涉者,或法商科所必須預備而為文科所不必涉者,不得不一一切課之,多費學生之時間及心力於非要之課,而重要之課,反為所妨,此一弊也。預科既不直隸各科,含有半獨立性質,一切課程並不與本科銜接而與本科競勝,取本科第一年應授之課,而於預科之第三年授之,使學生入本科後以第一年之課程為無聊,逐挫折其對於學問上之興趣。且以六年之久而所受之課實不過五年有奇,寧不可惜,此二弊也。此亦促進大學改制之一原因。改制以後,預科既減為二年,而又分隸廠各科,則前舉二弊可去。或有以外國語程度太低為言者,不知新章預科止用一種外國語,即中學所已習者。習外國浯積六年之久而尚不能讀參考書,有是理乎。
大學改制有種種不得已之原因,如上所述。惟未經宣布,又新舊兩章同時並行,易滋回困惑,故外間頗多誤會。如前數日《北京日報》有法律、冶金並人北洋大學之說,其實毫無影響。又八月三日、四日之《晨鐘報》揭載余以智君之《北京大學改制商榷》,其對於本校之熱誠深可感佩,惟所舉事實均有傳聞之誤,即如引蔡元培氏之言謂:“文科一科可以包法、商等科而言也,理科科可以包醫、工等科而言也。”詢之蔡君,並不如是,蔡君不過渭法、商各科之學理必原於文科,醫、農、工各科之學理必原於理科耳。若如余君所引之言,則蔡君第主張設文、理二科足矣,何必再為法、醫、農、工、商務為獨立大學之提議乎。其他類此者尚多,故述大學改制之事實及理由,以告研究大學制者。如承據此等正確之事實而加以針砭,則固本校同人之所歡迎者也。
八月五日 北京大學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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