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五 大學衍義補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簡閱之教(上)

《周禮》:大宗伯以軍禮同邦國。大田之禮,簡眾也。鄭玄曰:「軍禮之別有五,同謂威其不服僭差者。」

王昭禹曰:「坐作、進退不講則不知,刺伐擒縱不習則不能,春以教振旅、夏以教茇舍、秋以教治兵、冬以教大閱,此所以簡其能也。」

臣按:禮有六禮,軍其一也。軍禮有五,王安石謂以用其命為主、以合其志為終,臣竊以為有大師之禮以用其眾、有大均之禮以恤其終,然無大田之禮以簡擇之,則亦無以別其材力之強弱、技藝之能否、心志之離合而致之用焉,故必有大田之禮以簡其能然後知其力而任之而以興大役、合其志而一之而以建大封,是知五禮皆不可無而大田之禮尤為其切要者也。

大司馬,中(音仲)春教振旅(謂振整其眾),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陳(平其列以為陳),如戰之陳(音陣),辨鼓、鐸、鐲、鐃之用,以教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遂以蒐田。

吳澂曰:「凡師,出曰治兵,入曰振旅,先王因四時之田以教民戰而春曰振旅者,取兵入之義以收其眾而使之就農也。以旗致民,謂植旗而期民於其下也。鐸、鐲、鐃皆似磬而大小異,鐸其至大者,鐸以通鼓,鐲以節鼓,鐃以止鼓。」

臣按:兵者守國之備,苟非素教之,一旦驅之以臨敵,是棄之而已。然兵凶戰危,以殺戮為事,不可以人試,於是因蒐狩而習之,因祭以行獵,用獸以試術,使其目熟於旌旗、耳熟於號令,或坐以待,或作以起,進而之前,退而之後,疾而趨走,徐而緩行,分疏而散開,急數而屢進,皆於是時聞鼓而興、聽金而止,一旦用其所以田獵者而施之行陳,用其所以殺獸者而施之敵人,不至倉皇失措、紛亂無統也。

中夏教茇舍(簞止之也),如振旅之陳,群吏撰(數擇之也)(兵車)(步卒),讀書(述事為書)(合驗為契),辨號名之用,帥(謂軍將以下)以門名,縣鄙各以其名,家以號名,鄉以州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象其事,以辨軍之夜事,其他皆如振旅,遂以苗田,如蒐之法。

吳澂曰:「茇舍,草止之也,軍有草止之法防寇敵也。讀書契,以簿書校錄軍實也。」

丘葵曰:「帥,六軍之帥也。門,所居之門。公邑間田謂之縣,小都謂之鄙,大夫謂之家,鄉謂六鄉,野謂六遂。茇舍之教乃寨法,專以辨軍之夜事,蓋休兵偃師之時,宿火而寢,目固無見,銜枚而處,耳固無聞也,將以鼓鐸而聲之則所聞必亂,將以旗物而揮之則所見必昧,於是專以號名為尚,而號名又必外假者,所以防奸細及間諜等事。」

臣按:所謂撰車徒、讀書契,如今人按簿籍以點名也。觀其所謂辨軍之夜事,可見古人教戰不徒教其晝且教其夜,不徒教其行兵而又教其止息,此所以舉無廢事而兵無敗陳也歟。

中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陳,辨旗物之用,王載大常(日月為常),諸侯載(交龍為旂),軍吏載旗(熊虎為旗),師都(謂孤卿之位)載亶(通帛為亶),鄉遂載物(雜帛為物),郊野載(龜蛇為),百官載(烏隼為壒),各書其事與其號焉,其他皆如振旅,遂以獮田,如蒐田之法。

吳澂曰:「於中秋言治兵者,禮,春、夏不興師,秋乃出兵之時也。陳旗物所以作戰也,辨其用者,有所將者有所畫,無所將者無所畫。」

臣按:夏秋之教皆曰如振旅之陳,又曰其他皆如振旅,遂以田如蒐之法,可見四時教閱之法皆同,各隨時舉其重者而言,互文以見義也。後世有欲用古法以教閱者,宜詳考而兼用之。

中冬教大閱(大閱兵而習戰),前期(先大閱之期),群吏(謂鄉師以下)戒眾庶修戰法,虞人(山澤之虞)萊所田之野為表(除去田草立表)。田之日,司馬建旗於後表(第一表也)之中,群吏以旗物鼓鐸鐲鐃各帥其民而致(致之大司馬),質明(天正明)(仆也)旗,誅後至者(仆旗而後至者誅之)。乃陳(陳列)(兵車)(步卒),如戰之陳,皆坐(使坐聽誓),群吏聽誓於陳前,斬牲以左右徇陳,曰:「不用命者斬之。」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馬振鐸,群吏作旗(植所仆者),車徒皆作(起也),鼓行鳴鐲,車徒皆行,及表(第二表)乃止,三鼓摝(掩其口而振之)鐸,群吏弊旗(又仆其旗)車徒皆坐,又三鼓振鐸,作旗,車徒皆作,鼓進鳴鐲,車驟(聚足而進)徒趨,及表(第三表)乃止,坐作如初,乃鼓,車馳(決圍而去)徒走(速也),及表(第四表)乃止,鼓戒三闋(鼓以三為節),車三發,徒三刺,乃鼓退,鳴鐃且卻,及表(退至第一表)乃止,坐作如初,遂以狩田。

吳澂曰:「仲冬農暇,故教大閱以簡車馬、習戰陳,尤詳於三時。萊所田之野,謂芟除田野以便馳驅也。表,所以正行列者,於百步而立一表,三表則三百步,又五十步為一表,則四表總三百五十步,左右之廣當容三軍,其步數隨軍多少可矣。建旗後表之中,謂第四表之中央也。質明弊旗,謂期眾之至須早,故明以仆旗,後至者誅,皆坐以當聽誓也。陳前,謂南面鄉表也。中軍,謂中軍將也。令鼓者,鼓以作士氣也。鼓人,師帥、旅帥也。司馬謂兩司馬,振鐸以作眾也。及表乃止,謂自後表前至第二表也。三鼓摝鐸摝者,掩鐸之口而振之,所以止行息氣也。又二鼓而車驟徒趨,及表乃止,謂自第二表前第至第三表也。又三鼓而車馳徒走,及表乃止,謂自第三表前至四表也。鼓戒,謂戒攻敵也。每鼓一闋則車一轉、徒一刺,至三而止,象敵服矣。鳴鐃且卻,謂軍退則卒長鳴鐃以和眾鼓。及表乃止,謂自前表至後表而止也。」

臣按:《周禮》四時皆教閱而名各不同,春曰振旅,振之為言收也,以冬方大閱,春則農務方殷,故收其眾也;夏氣炎燠,萬物告成,故以茇止為名而教之以夜戰之事;秋氣肅殺,故以治兵為教而教之以晝戰之法;冬則農事已隙則通以三時之教而並舉焉,故謂之大閱也。國家大事在戎,而國之安危、下之生死所係,當承平之時而習戰陳之法,異時有事驅之以臨戰陳、冒鋒鏑,將可以全勝,卒可以全生,而國亦由之以全安焉。然所以教之者,欲其有所辨也,辨之於豫則兵知將意欲有所謀為,不待言語告詔,曉然自喻於耳目之間,耳目有所見聞則心運於中而手足應於外,凡士卒坐作、進退、遲速、開合之數皆將意之所欲為者也。如此,是惟不戰,戰無不勝矣。《周禮》振旅所辨者在鼓、鐸、鐲、鐃,茇舍所辨者在號名,治兵所辨者在旗物,至於大閱則兼辨夫是三者焉。三者行師布陳缺一不可,三時則各專習其一,冬閱則兼用其三,專之欲其精熟,合之欲其貫通,是知先王教戰之法雖多端,而其要不外乎辨而已矣。夫戰非一人可為,亦非一日可了,人多則難齊,必欲齊之,不能人人以戒之,不可事事以教之,故有金鼓之聲,聲有不同則事亦隨異,有旗物之節,節有異形則事亦隨別,苟非早有以辨之,乃至臨期而示之,必不能盡記也;日多則難防,必欲防之,晝有晝之事,夜有夜之事,晝則為旗物之號,使之視龍、虎、鳥、龜之像而知所向,夜則為名號之別,使之聞門名、縣鄙之名而契於心,苟非早有以辨之,乃至臨期而示之,必不能遽曉也。夫三時各辨一物,則習之熟而諭之深矣,苟非合三者而並閱焉,又安能通融而盡其用哉?此歲終所以必有大閱之教也。惟今朝廷教戰之法,月凡三次,操練非嚴寒、盛暑不息,比周人之教閱止於四時尤為數矣,但所以立為之法者未必詳盡,而所以奉行之者多不盡心,臣願特敕有司集會文武大臣典司政本及知兵法者,斟酌古今事宜,立為定制,頒之將領,俾其按此教習,每歲仲冬車駕親臨大閱之而施賞罰之典焉,如此,則列屯坐食者皆精兵,而用之天下無敵矣。

《詩序》:《車攻》,宣王復古也。宣王能內修政事外攘夷狄,復文武之境土,修車馬、備器械,復會諸侯於東都,因田獵而選車徒焉。

朱熹曰:「先王之田,因此見車馬之盛、紀律之嚴,所以為中興之勢者在此,其所謂田者異乎尋常之田矣。」

臣按:古人多因田獵以講武事,其所以為田者非荒於禽也。是時周室中微,狁內侵,逼近京邑,宣王即位,北伐南征以成中興之功,《詩序》所謂「復文武之境土」者此也,東都之會久缺,田獵之禮不講,於是修車馬、備器械,復會諸侯,因田獵以選車徒,蓋借蒐狩以講武事,以益嚴其內修外攘之治焉耳,非專為禽也。

《吉日》,美宣王田也。朱熹曰:「此亦宣王之詩。」

呂祖謙曰:「《車攻》《吉日》所以為復古者何也?蓋蒐狩之禮可以見王賦之復焉,可以見軍實之盛焉,可以見師律之嚴焉,可以見上下之情焉,可以見綜理之周焉,欲明文武之功業者,此亦足以觀矣。」

臣按:先儒謂宣王所以復文武功業者,固不止於二詩所言蒐狩之事,然即二詩而觀之,則其車馬徒禦之所出可見王賦之復也,旌旄車旆之備、決拾弓矢之精可見軍實之盛也,選徒則囂囂、徒禦則不驚,行者有聞而無聲,又可見師律之嚴也,會同有繹而助我舉{此手}(積禽也),悉率左右而以燕天子,又可見上下之情也,將用馬力而既伯既禱,頒禽之均而大庖不盈,又見其綜細之周密,蓋一事之間而五美具焉,即此推之,則其餘可知矣。

《春秋》:桓公四年春正月,狩於郎。

胡安國曰:「戎祀國之大事,狩所以講大事也,用兵以訓軍旅所以示之武而威天下,取物以祭宗廟所以示之孝而順天下,故中春教振旅遂以蒐,中夏教茇舍遂以苗,中秋教治兵遂以獮,中冬教大閱遂以狩。然不時則傷農、不地則害物,田狩之地如鄭有原圃、秦有具囿,皆常所也,違其常所,犯害民物而百姓苦之,則將聞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疾首蹙頞而相告,可不謹乎。」

臣按:先王之田,因獵以講武事,所謂安不忘危、治不忘亂也。必有一定之所,必有一定之時,不傷乎農,不害乎物,所以習馳驅之節、試擊射之藝,蓋非所謂外作禽荒從獸無厭者也。我朝都城西南有海子,即古原圃、具囿之類,每歲仲冬以後,車駕親臨校獵,即古人遺製也。

桓公六年秋八月,大閱。

何休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故比年簡徒謂之蒐,三年簡車謂之大閱,五年大簡車徒謂之大蒐,存不忘亡、安不忘危。」

程頤曰:「為國之道,武備不可廢,必於農隙講肄,保民守國之道也。無事而為之妄動也,有警而為之則教之不素,豈所以保其國乎?」

臣按:大閱之禮,天子之禮也,而魯以諸侯行之,故《春秋》書以見其僭禮,行之諸侯則為僭,行之天子則保民守國之道也。後世雖有教閱之事而其禮不備,在漢、唐亦間有行者,乞敕禮官會本兵柄者考究《周官》及漢、唐以來典故,著為大閱之禮,除逐月將帥自行教戰外,每歲仲冬請車駕幸教場行大閱禮,以考校將領及軍士技能,以賞罰升黜之,使天下四夷聞之知聖人安不忘危、治不忘亂,如此,不敢萌非分作亂之心。

《穀梁傳》曰:因蒐狩以習用武事,禮之大者也。艾蘭(香草)以為防(田之大限),置旃(旌旗之名)以為轅門(車以其轅表門也),以葛(或作「褐」)覆質(質,椹也,以褐覆其椹)以為{木}(門中闑也),流旁握(謂兩車彗頭各去門邊空握四寸),禦幰(掛也)者不得入,車軌塵(謂車不得入門,車軌之塵不出轍),馬候蹄(發足相應),揜禽旅(揜取眾禽),禦者不失其馳,然後射者能中,過防弗逐,不從奔之道也,麵傷不獻,不成禽不獻,禽雖多,天子取三十焉,其餘與士眾以習射於射宮,射而中田不得禽則得禽,田得禽而射不中則不得禽,是亦知古之貴仁義而賤勇力也。

臣按:古者因蒐狩以習用武事,非徒以習戰以行禮也,非徒以尚勇力以表仁義也。假艾蘭之草以為防,置通帛之旃以為門,以毛布覆門闑恐傷其馬足也,車之入門則礙之以車軸,以驗其能禦也,車轍之塵則欲其不遠,馬行之蹄則欲其相應,禽之群隊則欲其不遺,若是者非禦者不失其馳不能也。禦者不失其馳則射者關弓命中矣,獸之過防者不許逐是則戰之不逐奔走也,獸之面傷者不許獻是則戰之不殺迎降也,獸之不成者不許獻是則戰之不戮幼稚也。田雖以得禽為上,而戰則以能射為先,故於頒禽之際又以射為去取焉。古昔盛時因蒐狩以習用武事,是以三軍之眾耳目之所濡染、手足之所運動,見聞貫熟,心意流通,一旦臨於戰陳之間,進退取舍鹹中其節,是以軍旅所至無不成功,由教閱之有素也。

《左傳》:隱公五年,臧僖伯曰:「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

杜預曰:「蒐,索擇取不孕者;苗,為苗除害也;獮,殺也,以殺為名,順秋氣也;狩,圍守也,冬物畢成,獲則取之無所擇也。四時講武,三年而大習,出曰治兵謂始治其事,入曰振旅謂禮畢整容而還也,歸而飲於廟,以數車徒、器械及所獲也。」

林堯叟曰:「昭文章,昭,著也,君大夫士車服、旌旗各有文章。明貴賤,謂田獵之制,貴者先殺,所以明君、大夫、士、庶人之貴賤。辨等列,謂辨上下之等第行列,坐作、進退皆是也。順少長,出則少者在前,趨敵之義;還則少者在後,殿師之義,皆所謂順也。」

臣按:成周之世,田獵之禮每年而四舉,三年而大舉,出而謂之治兵,入而謂之振旅,歸而飲至於廟以數軍實,然不謂之治田而謂之治兵,不謂之田實而謂之軍實,以見蒐、苗、獮、狩之行雖曰以田,實以習戰也。若其所謂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而總結之曰習威儀,則又以見凡其所昭所明、所辨所順,無非以肄習武事之威儀,使其有威而可畏,有儀而可象焉。後世田獵之禮惟以從禽縱欲為樂而已,無復古人講武之制,所謂教閱者徒應故事而射之所施、戈之所擊、刃之所刺皆無所受之地,所演者皆虛文而無實用也。

僖公二十七年,晉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義,未安其居。」於是乎出定襄王(周王也),入務利民,民懷生矣,將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明也)其用(未明見用之信)。」於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資(以貨物易資財)者不求豐焉,明征其辭(明定其辭不貳價也),公曰:「可已乎?」子犯曰:「民未知禮,未生其共(恭敬之心)。」於是乎大蒐以示之禮,作執秩(主爵秩之官)以正其官,民聽不惑而後用之,出穀戍(明年楚子使申叔去穀)、釋宋圍(明年楚子使子玉去宋),一戰而霸(明年戰於城濮),文之教也(由晉侯以文德教民)

臣按:晉文公欲用其民以戰,而子犯以民未知義與信與禮,故未可用也。文公於是示之義、示之信、示之禮,然後用之,故一戰而能成伯功,蓋有合乎孔子答樊遲之問,所謂上之所好,禮、義、信之三事也。然聖人所謂好者,中心好之,自然有以致民之敬服用情,而文公則欲民之用而故為是以示之,此王伯所以分也。雖然,文公伯者,爾其用民也尚必有以服其心而後用之焉,後世則驅之而已矣,苟遂吾之所欲,遑恤民之從違。

昭公十四年,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於宗丘(地名),且撫其民,分貧(貧乏者分與之)振窮(窮用者救振之),長孤幼(孤而幼者長育之),養老疾(老而貧者贍養之),收介特(單身者收錄之),救(恤也)(天災)(人患),宥(寬也)孤寡,赦罪(重罪)(輕戾),詰奸慝,舉淹滯(有才德而淹滯),禮新(羈旅方新者)敘舊,(勳故)祿勳(有功)合親(九族之親),任良物(事也)(量能授官)。使屈罷簡東國之兵於召陵,亦如之(如然丹)。好(結好)於邊疆,息民五年而後用師,禮也。

孔穎達曰:「兵者戰器之名,戰必令人執兵,即名人以為兵也。簡兵,謂料簡其強弱,集而簡之,且慰撫其人民也。分貧振窮以下,皆撫民之事也。」

臣按:簡兵而且撫其民,蓋民者兵之所自出也,為民而設兵,兵備而民失其所,孰與養其兵哉?本朝於邊地命大臣守備而兼巡撫之任,即此意也。《王制》: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

鄭玄曰:「有發,謂有軍師發卒。」

孔穎達曰:「國有軍旅以發士卒,是司馬之事,王則命大司徒教以乘兵車及衣甲之儀容,必司徒者,以司徒主眾又主教,故與司馬相參也。」

臣按:先儒謂司徒教士則使司馬論其材,故出任之為比長、鄉大夫、伍長、軍將,其材無不宜;司馬治軍則使司徒教其事,故入以之為比閭族黨州鄉、伍兩卒旅軍帥,其事無不治。

《月令》:季秋之月,天子乃教於田獵以習五戎。

鄭玄曰:「教於田獵,因田獵之禮教民以戰法也。五戎,謂五兵,弓矢、殳、矛、戈、戟也。」

臣按:先儒謂教田獵繼以習五戎,與《車攻》因田獵而選車徒同意,上言教下言習者,我教之故彼習之也。戎器必以五,以兵法五人為伍故也。田獵所以得利,軍旅所以效死,人之所欲莫甚於利,所惡莫甚於死,以所惡寓所欲而習焉,先王之深意也,大司馬秋獮教治兵,其以是歟。

以上論簡閱之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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