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二 大學衍義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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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四 

○馭夷狄

△內外之限(上)

《舜典》:帝曰:「皋陶,蠻夷猾(亂也)夏,寇(劫人)(殺人)(在外)(在內),汝作士(理官)。」

朱熹曰:「夏,明而大也。」又曰:「蠻夷猾夏,不專指有苖,但官為此而設。」董鼎曰:「虞時兵刑之官合為一,此蠻夷猾夏亦以命皋陶。」

臣按:有虞之世,皋陶為士。士,理官也,所掌者刑獄之事而首以蠻夷猾夏為言,且蠻夷處邊鄙之外,負險阻以為固,不可以理喻,不可以言馴,非用甲兵不可也,豈區區刑法所能製哉,而舜命皋陶以為士而首以是責焉,而後及於寇賊奸宄,何也?蓋人君為治必先去其梗吾治者,然後其治可成,所以梗吾治者,其大在蠻夷,其小在寇賊,必使蠻夷寇賊不敢害吾良善之民,則內外安靖而吾政化之所施者無所梗矣。雖然,內者外之本也,內無其釁然後外患不生,掌刑之官得其人則禁詰有常刑、制伏有良法、界限有定所,潛消於未然之先,遏絕於方萌之始,不待其猖肆而後施之以甲兵也,此聖人之微意歟。

《禹貢》:五百里綏服,三百里揆(度也)文教、二百里奮武衛。

蔡沈曰:「謂之綏者,漸遠王畿而取撫安之義,侯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綏服內取王城千里,外取荒服千里,介於內外之間,故以內三百里揆文教,外二百里奮武衛,文以治內、武以治外,聖人所以嚴華夏之辨者如此。此分綏服五百里而為二等也。」

臣按:《禹貢》五服之制曰甸服、曰侯服、曰綏服、曰要服、曰荒服,內而甸、侯二服,外而要、荒二服,而綏服居乎其中,則介乎華夷之間也。就此一服而言,其地凡五百里,內三百里以揆文教,由此而至於王城千里之內,聲明文物之所萃,故於此揆其文之教必燦然明備,度之而皆同也,由此而極於荒服千里之外,障塞險阻之所限,故於此奮其武之衛,必居然振作,修之而不弛也。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蔡沈曰:「要服,去王畿已遠,其文法略於中國,謂之要者取要約之義,特羈縻之而已,綏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蔡,放也,流放罪人於此也。此分要服五百里而為二等也。」

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蠻、二百里流。

蔡沈曰:「荒服去王畿益遠,而經略之者視要服為尤略也,以其荒野,故謂之荒服,要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流放罪人之地,蔡與流皆所以處罪人而罪有輕重,故地有遠近之別也。此分荒服五百里而為二等也。」

臣按:先儒謂《禹貢》五服,甸、侯、綏為中國,要、荒已為外國,聖人之治詳內略外,觀五服名義可見,治中國則法度宜詳治以必治也,治外國則法度宜略治以不治也。觀至於五千見德化之遠及,觀要、荒二服見法度之不泛,及聖人不務廣地而勤遠略也如此,後世為治者往往昧於輕重緩急之辨,固有詳於內而忽於外者,亦有專事外而不恤其內者,又有內與外皆不加之意者,胥失之矣。雖然,此非特世主處事之偏,亦由其祖宗立法之失也,載觀虞夏之世,立為五服之制,內二服以治乎內,外二服以治乎外,中一服則兼治乎內與外焉,既有以為內治之具,又有以為外侮之防,文教之外以兵衛,兵衛之外以蔡流,其法一定而不可易,其規一定而可長守,所以為子孫生民計也遠矣。

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朔南暨,聲教訖於四海。

蔡沈曰:「地有遠近,故言有淺深也。上言五服之制,此言聲教所及,蓋法制有限而教化無窮也。」

臣按:中國之地南北東,東西為遠,故《禹貢》言聖人聲教之所及於東曰漸、於西曰被,皆指其地言,而於南北則止曰暨而不言其地,可見聖人向明之治,自北而南日拓而遠,不可為之限量也,東漸於海,海之外地盡矣,西被於流沙,流沙之外猶有地焉。漸如水之漸漬底於海者也,被則如天之無不覆被,天所覆被處聖人之化皆可至也,振舉於此而遠者聞焉是之謂聲,軌範於此而遠者效焉是之謂教,其風聲教化雖曰無遠不及,然亦惟止於海而已。雖然,其所以漸、被、暨及風聞之聲、神化之教,使之聞而慕之、振而動之而已,未嘗體國經野、設官分職而以內治治之也。

《周禮》:職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

鄭樵曰:「《禹貢》有五服,職方有九服,五服、九服之制不同,詳考制度無不相合。禹之五服各五百里,自其一面而數之;職方九服各五百里,自其兩面而數之也。」又曰:「周之王畿有鄉、遂、稍、縣、都即禹之甸服納總秸、祇粟米之地,周之侯服即禹采、男之地,周之男服即《禹貢》揆文教之地,周之采服即《禹貢》奮武衛之地,周之衛服即《禹貢》三百里夷之地,周之要服即《禹貢》二百里蔡之地,周之夷服即《禹貢》三百里蠻之地,周之鎮服即《禹貢》二百里流之地,周之藩服即《禹貢》九州之外地也。」

臣按:禹服周畿要、荒、蠻、夷邈然處於侯、甸、采、衛之外,其為當世製也嚴矣,其為後世慮也遠矣。又考賈公彥謂蕃之義以其最在外為藩籬,故以蕃為稱,後世通謂外國為蕃,蓋本諸此。

《春秋》:隱公二年,公會戎於潛。

臣按:漢以南單于款五原塞,賜姓為藩臣,其後劉淵、劉聰大為晉室患;唐至中葉以安祿山守范陽,其後盡以蕃將易漢將,河朔之禍直至唐亡。嗚呼,春秋以列國之諸侯一與會於壇坫之間,猶謹其微如此,況延之入吾疆域之中,雜於編民之內,甚者又付之以兵戈之柄,居將領之職,列宿衛而專邊閫,何不思之甚哉?雖聖人以天下為一家,一視以同仁,然仁之中不可以無義,信之中不可以無智,不可苟徇於目前,必須遠慮於身後,處之必欲盡其道,安之必各止其所,非獨以全吾安彼之心,亦使彼得以全其所以報吾之義焉。蓋彼以窮困而歸我,我不受之義者不為也,既受之矣,因其俗而製之,順其勢而安之,使其衛吾邊境可也。予之以爵位而不極其所欲,賜之以金帛而不徇其所求,任之以偏裨而不付以獨柄,如此,則彼得以自安而吾無後患矣。然此所以處新附者耳,若夫久附易世者,必須以漸而為之,因事而處之,不使之群而居也,不使之專其位也,不使之聯其職也,不使之統其類也,不使之臨乎邊也,不使之治其國也,所聚之處一郡不許過百,所居之市一縣不許過十,所任之官一署不許過二,如此消之以其漸,為之因其機,處之服其心,使彼不知不覺則久久自然潛消而日化矣。

庚辰,公及戎盟於唐。

臣按:《費誓》篇首言「徂茲淮夷,徐戎並興」,而孔穎達謂此戎蓋帝王所羈縻居九州之內,所謂淮夷、徐戎非若後世化外之戎夷,蓋亦徐淮之間近邊之地,自昔有一種不閑禮義之人耳。

莊公三十年,齊人伐山戎。杜預曰:「山戎,北狄。」

胡安國曰:「齊人者齊侯也,其稱人,譏伐戎也。夫北戎病燕,職貢不至,桓公內無因國,外無從諸侯,越千里之險為燕辟地,可謂能修方伯、連帥之職,何以譏之乎?桓不務德,勤兵遠伐,不正王法,以譏其罪,則將開後世之君勞中國而事外夷、舍近政而貴遠略,困吾民之力爭不毛之地,其患有不可勝言者,故特貶而稱人,以為好武功而不修文德者之戒。」

莊公三十有一年,齊侯來獻戎捷。

左丘明曰:「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於王,王以警於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

胡安國曰:「軍獲曰捷,獻者下奉上之辭。齊伐山戎,以其所得躬來誇示,書來獻者,抑之也。後世宰臣有不賞邊功以沮外徼生事之人,得《春秋》抑戎捷之意。」

臣按:以中國諸侯而能成武功,除戎狄之患而以其捷來獻,豈非美事哉?然而不奉天子命而越境出疆以啟邊釁,除戎之功小,擅師之罪大,漸不可長,不可以功而掩罪也,《春秋》謹微之意深矣。

僖公三十二年,衛人及狄盟。宣公三年,楚子伐陸渾之戎。成公元年秋,王師敗績於茅戎。

程頤曰:「王師於諸侯不言敗,諸侯不可敵王也;於茅戎不言戰,茅戎不能抗王也。」

陸淳曰:「王者之於天下也,蓋之如天,容之如地,其有不庭之臣則告諭之、訓誨之,如又不至則增修其德而問其罪,故曰王者之師有征無戰。今王師與茅戎為敵,此取敗之道,非戎所能敗也,故以自敗為文,所以深譏王也。」

臣按:程氏謂王師於茅戎不言戰,茅戎不能抗王也,然不謂之不可而謂之不能,可見王者所以尊嚴而為天下之所畏服者,其不專在於師旅也,必有所以制伏勝人之本而人自有不能敵者焉。然則有天下者,其可不知所以自反而自強乎?

九年,秦人、白狄伐晉。

胡安國曰:「晉常與白狄伐秦,秦亦與白狄伐晉,其稱人,貶辭也。武王伐商,誓師牧野,庸、蜀、羌、髳、微、盧、彭、濮皆與焉,除天下之殘賊,出民於水火之中,雖蠻夷戎狄以義驅之可也,若其同惡相濟,貽患於後焉,不亦甚乎!」

哀公十有三年,公會晉侯及吳子於黃池。

胡安國曰:「吳人主會,其先晉紀賞也,吳亻替王矣,其稱子,正名也。定公以來,晉失霸業,不主夏盟,夫差暴橫,勢傾上國,自稱周室於己為長,而黃池之會書法如此者,蓋存亡者天也,得失者人也,不可逆者理也,以人勝天則事有在我者矣,故《春秋》撥亂反正之書,不可以廢焉者也。」

於越入吳。

胡安國曰:「吳自柏舉以來,憑陵中國,黃池之會遂及夏盟,可謂疆矣,而《春秋》繼書於越入吳,所謂因事屬辭,垂戒後世,而見深切著明之義也。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爾者反乎爾』,老氏曰『佳兵不祥之器』,其事好還,夫以力勝人者人亦以力勝之矣,吳嘗破越,遂有輕楚之心,及其破楚,又有驕齊之志,既勝齊師,復與晉人爭長,自謂莫之敵也,而越已入其國都矣,吳爭遠國而越滅之,越又不監而楚滅之,楚又不監而秦滅之,秦又不監而漢滅之,老氏、曾子其言豈欺也哉?」

《禮記》: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

陳澔曰:「九州之外不過子、男之國,朝見之時擯辭惟曰子,雖或有功益地至侯、伯之數,其爵亦不過子,故云雖大曰子也,如楚在春秋雖大國,而其爵則稱子也。」

臣按:吳之爵本伯爵也,《春秋》書吳不書曰伯而書曰子,蓋不以本爵與之也。禮所謂四夷雖大皆曰子,考於《春秋》尤信。

自恒山至於南河千里而近,自南河至於江千里而近,自江至於衡山千里而遙,自東河至於東海千里而遙,自東河至於西河千里而近,自西河至於流沙千里而遙,西不盡流沙,南不盡衡,山東不盡東海,北不盡恒山。

應鏞曰:「此獨言東海者,東海在中國封疆之內,而西、南、北則夷徼之外也。南以江與衡山為限,百越未盡開也。河舉東西南北者,河流縈帶周繞,雖流沙分際亦與河接也。自秦而上西北袤而東南蹙,秦而下東南展而西北縮,先王盛時四方各有不盡之地,不勞中國以事外也。」

方愨曰:「不足謂之近,有餘謂之遙。」

臣按:二帝三王之盛,其所治之地四方相距亦不甚遠,考成周之故疆而質以後世之職方可見也。洛陽為王城而陸渾戎密邇乎其境,其東之萊、牟、介、莒皆夷地,淮南為群舒,秦為西戎,河北、真定、中山之境乃鮮虞、肥、鼓國,河東之域而有赤狄甲氏,此外荊、楚、吳、越、閩、蜀又皆在荒服之外,是時中國所有者宋、晉、齊、魯、衛、鄭通不過今數十郡地耳,周之盛時猶然,則夏、商以前可知已。說者謂自秦以上西北袤而東南蹙,秦以下東南展而西北縮,臣竊以為今日地勢東南已極於海,至矣盡矣,更無不盡之處,惟西與北及西南之地尚未底於海耳,然皆限以重山疊嶂,大荒絕漠,地氣既惡,人性復獷,非復所居之處,有與無不足為中國輕重焉,惟明主瓦礫視之可也。

《春秋左氏傳》:管敬仲言於齊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昵,不可棄也。」

孔穎達曰:「中國而謂之華夏者,夏,大也,有禮儀之大,有文章之華。」

僖公二十三年,初,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

呂祖謙曰:「物之相召者捷於風雨,地夷而人華者公劉之治豳也,以華召華,不旋踵而有,文武之興;王地華而人夷者晉帝之納款也,以夷召夷,不旋踵而有耶律之俘虜。物物相召,未嘗不以其類也,中天下而畫壤者是為伊洛,伊洛之民雖居聲明文物之地,意之所向已在於大荒絕漠之外矣,故以心感心,以氣動氣,安得不為陸渾之遷哉。嗚呼,辛有可謂知幾矣。」

臣按:天下之事莫不起於幾微,幾微之際,先王之所謹也,故識微之君子因微而知著、由邇而察遠。昭公二十二年,沈尹戍曰:「古者天子守在四夷。」

臣按:天子以天下為家,內而中國其堂奧也,外而封疆其垣藩也,垣藩之外則外國矣。是故天子布德行政,以內和其人民而外固其封守,此所以中國奠安而外侮不侵也。

以上內外之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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