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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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三年六月戊午朔,先是久不雨,上謂中書省臣曰:“君天下者不可一日無民,養民者不可一日無食,食之所恃在農,農之所望在歲。今仲夏不雨,實為農憂,禱祀之事,禮所不廢。朕已擇六月朔日詣山川壇躬為禱之,爾中書各官其代告諸祠。”且命皇后與諸妃親執爨為昔日農家之食,令太子、諸王躬饋於齋所。

至是日四鼓,上素服草履徒步出詣山川壇,設槁席露坐,晝曝於日,頃刻不移,夜臥於地,衣不解帶。皇太子捧榼進蔬食,雜麻、麥、菽、粟,凡三日。

庚申暮,還宮,仍齋宿於西廡。

辛酉,出內帑紗綵一萬四千匹賜將校,於常例外給軍士薪米,令法司決獄。復命有司訪求天下儒術深明治道者。

及暮,雲氣四合。

壬戌旦,大雷雨,四郊沾足。

  ○癸亥,詔定嶽鎮、海瀆、城隍諸神號,詔曰:“自有元失馭,群雄鼎沸,土宇分裂,聲教不同。朕奮起布衣,以安民為念,訓將練兵,平定華夷。大統已正,永惟為治之道,必本於禮,考諸祀典,如五嶽、五鎮、四海、四瀆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號,歷代有加,在朕思之,則有不然。夫嶽鎮、海瀆,皆高山、廣水,自天地開辟以至於今,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皆受命於上帝,幽微莫測,豈國家封號之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至如忠臣烈士,雖可加以封號,亦惟當時為宜。夫禮,所以明神人、正名分,不可以僣差。今宜依古定制:凡嶽鎮、海瀆,並去其前代所封名號,止以山水本名稱其神;郡縣城隍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依當時初封以為實號,後世溢美之稱,皆宜革去。惟孔子善明先王之要,道為天下師以濟後世,非有功於一方一時者可比,所有封爵,宜仍其舊。庶幾,神人之際,名正言順,於禮為當,用稱朕以禮事神之意。五嶽,稱東嶽泰山之神、南嶽衡山之神、中嶽嵩山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嶽恒山之神;五鎮,稱東鎮沂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北鎮醫無閭山之神;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各處府州縣城隍,稱某府某州某縣城隍之神;歷代忠臣烈士,並依當時初封名爵稱之。天下神祠,無功於民不應祀典者,即淫祠也,有司無得致祭。於戲!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其理(影印本寫作“禮”)既同,其分當正,故茲詔示,咸使聞知。”

是日,上躬署祝文,遣官詣嶽鎮、海瀆,以更定神號告祭。

其東嶽祝文曰:“惟神磅礡,東海之西,中國之東,參穹靈秀,生同天地,形勢巍然。古神帝王登之,以觀滄海、察地利以安生民,故祀曰‘泰山’,於敬則誠,於禮則宜。自唐始加神之封號,歷代相因至今。曩者元君失馭,海內鼎沸,生民塗炭,予起布衣,承上天后土之命,百神陰佑,削平暴亂,正位稱尊,職當奉天地、享鬼神以依時統一人民,法當式古,今寰宇既清,特修祀儀。因神有歷代之封號,予詳之再三,畏不敢效,蓋神與穹壤同始,靈鎮東方,其來不知歲月幾何。神之所以靈,人莫能測,其職必受命於上天后土,為人君者,何敢預焉?予懼不敢加號,特以‘東嶽泰山’名其名,依時祀神,惟神鑒知。

餘四嶽、五鎮、四海、四瀆祝文,惟起語各異,餘皆同。

仍遣秘書監直長夏祥鳳等頒《革正神號詔》於安南、占城、高麗。

  ○命僧克新等三人往西域招諭吐蕃,仍命圖其所過山川地形以歸。

  ○升大都督府都督僉事華雲龍為都督同知,兼燕府武相。

  ○甲子,禮部尚書崔亮等言:“朝儀貴乎整肅,禮文不可乖錯,今定大朝會、常朝及內外官員辭謝、奏事、侍班等禮付侍儀司行之。侍儀職專贊引,凡侍立班序,告示引進、通贊、承奉、知班、都知、舍人、贊引、執事;殿中侍御史職專糾劾殿庭失儀者;監察御史職專糾舉大朝會百官失儀者;知班職專檢察班行日與侍儀司官隨同朝班出入有失儀者,以報殿中侍御史糾治。”從之。

  ○禁淫祠,制曰:“朕思天地造化能生萬物而不言,故命人君代理之,前代不察乎此,聽民人祀天地祈禱,無所不至。普天之下,民庶繁多,一日之間,祈天者不知其幾,瀆禮僣分莫大於斯。古者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大夫、士庶各有所宜祭。其民間合祭之神,禮部其定議頒降,違者罪之。”

於是,中書省臣等奏:“凡民庶祭先祖、歲除祀竈、鄉村春秋祀土榖之神,凡有災患,禱於祖先。若鄉屬、邑屬、郡屬之祭,則里社郡縣自舉之。其僧道建齋設醮,不許章奏上表、投拜青詞,亦不許塑畫天神地祗。及白蓮社、明尊教、白雲宗、巫覡、扶鸞、禱聖、畫符、咒水諸術,益加禁止。庶幾,左道不興,民無惑誌。”詔從之。

  ○定“五等勛爵”:

凡勛:正一品,上柱國;從一品,柱國。正二品,上護軍;從二品,護軍。正三品,上輕車都尉;從三品,輕車都尉。正四品,上騎都尉;從四品,騎都尉。正五品,雲騎尉;從五品,武騎尉。

爵:正一品,國公、郡公;從一品,郡侯;正、從二品,郡伯;正、從三品,縣伯;正、從四品,縣子正;正從五品,縣男。

  ○丙寅,詔追封故皇姊為“太原長公主”,夫王七一為“駙馬都尉”,皇姊孝親公主為“隴西長公主”。

太原長公主冊文曰:“朕惟古之君天下者,既追尊祖宗,又及於兄弟之親,所以敘彜倫、昭恩義,帝王之先務也。故姊朱氏,以柔懿貞淑之德歸於王氏,何期未久,與夫相繼而亡。朕當艱難之秋,賴祖宗積德、上天眷命,削平禍亂,統馭華夷。每念我皇考、皇妣,生我兄姊及朕六人,今富有天下,貴為天子,劬勞之恩,無從以報。而兄姊復無在者,骨肉之親,感悼無已,稽之古典,宜有褒顯以稱追崇,可追封為‘太原長公主’。”

皇姊夫王七一誥曰:“朕君天下,觀歷代愛親敬長之道,乃帝王之先務,故必盡其禮焉。姊夫王七一,爰自弱冠婿於我家,何期與我姊相繼而亡,遂乏後嗣。朕有天下而推恩不逮,良深痛悼,可贈‘榮祿大夫、駙馬都尉’,靈其有知,服茲寵命。”

復遣潭府承奉正程安具衣冠改葬於盱眙,祭曰:“古之有天下者,必推恩以及骨肉之親,無間於存歿。朕即位以來,伯兄、弟、侄皆已追封王爵,惟我姊及姊夫早世無後,為因兵革不知葬所。近者外甥李文忠訪求得靈櫬於泗州之盱眙縣,因具衣衾、棺槨改葬於縣之太平鄉段家莊。追念親義,曷勝哀愴,爰遵古典,特加封贈,以慰九泉。茲具牲醴致祭,就用焚黃,靈其鑒知。”

  ○丁卯,賜武官指揮以上、命婦冠服。

  ○遷浙江行省參政張本為湖廣行省參政,湖廣行省參政阮崇禮為浙江行省參政。

  ○戊辰,以廣西衛指揮使蔡仙為廣西行省參政。

  ○詔“自今武官有犯,非奏請不得逮問”。

  ○庚午,改司天監為欽天監。

  ○改廣西慶遠安撫司為慶遠府。

  ○壬申,左副將軍李文忠捷奏至,時百官奏事奉天門,聞元主殂,遂相率拜賀,上曰:“元主守位三十餘年,荒淫自恣,遂至於此,”因謂治書侍御史劉炳曰,“爾本元臣,今日之捷,爾不當賀也。”因命禮部榜示:凡北方捷至,嘗仕元者,不許稱賀。既又以元主不戰而奔、克知天命謚曰“順帝”。

  ○設陜西、北平、山西行都督府。

  ○置惠民藥局,府設“提領”,州、縣曰“官醫”,凡軍民之貧病者,給之醫藥。

  ○詔“凡武官任王相、傅者,與兼職之祿”。

  ○癸酉,中書省以左副將軍李文忠所奏捷音榜諭天下,上覽之見其有侈大之詞,深責宰相曰:“卿等為宰相,當法古昔致君於聖賢,何乃習為小吏浮薄之言,不知大體,妄加詆誚?況元雖夷狄,然君主中國且將百年,朕與卿等父母皆賴其生養,元之興亡,自是氣運,與朕何預?而以此張之四方,有識之士口雖不言,其心未必以為是也。可即改之。”

  ○左副將軍李文忠遣人送所獲故元諸孫買的八剌等及其寶冊至京師,省臣楊憲等請以買的八剌獻俘於廟,寶冊請令百官具朝服進,上曰:“寶冊貯之庫,不必進也。古者雖有獻俘之禮,武王伐(影印本寫作“代”)殷曾用之乎?”

憲曰:“武王事殆不可知,唐太宗行之矣。”

上曰:“太宗是待王世充,若遇隋之子孫,恐不行此禮。元雖夷狄入主中國,百年之內,生齒浩繁,家給人足,朕之祖父亦預享其太平,雖古有獻俘之禮,不忍加之,只令服本俗衣以朝。朝畢,賜以中國衣冠,就令謝。”

復謂憲曰:“故國之妃朝於君者,元有此禮,不必效之,亦令衣(影印本寫作“依”)本俗服於中宮朝見。朝畢,賜之中國服,亦令就謝。”

  ○福州府地震。

  ○安南國王陳日熞遣其上大夫阮兼、中大夫莫季龍、下大夫黎元普等來上表謝恩、貢方物。阮兼卒於南安,上賜季龍以布帛有差,仍賜日熞紗、縠各二匹,以銀五十兩為阮兼喪費,令有司送柩歸其國。

  ○乙亥,買的八剌朝見,上皮弁服御奉天殿,百官具朝服侍班,侍儀使引買的八剌具本俗服行五拜禮。至東宮見皇太子四拜,百官便服侍班。朝畢,賜之衣冠。

買的八剌母及妃朝見坤寧宮,命婦具冠服侍班。朝畢,俱賜以中國服。

乃賜第宅於龍光山,命優其廩餼。

封買的八剌為“崇禮侯”,誥曰:“昔帝王之有天下,必封前代子孫,使作賓王家,其來尚矣。曩因元失其政,四海分爭,朕以武功削平群雄,混一區宇,為天下主。而買的八剌實元之宗孫,比者遣將北征,爾祖已殂,既克應昌,爾乃來歸。朕念帝王之後,爰稽古制,錫以侯封,爾其夙夜恭慎,稱朕優禮之意。”

上謂省臣曰:“朕見前代帝王革命之際,獲其后、妃,往往不以禮遇,欺孤虐寡,非盛德所為,朕甚不取。今元脫忽思后在此,北狄但知食肉飲酪,且不耐暑,其飲食居第,務適其宜,若其欲歸,當遣還沙漠。”

  ○丙子,以所獲買的八剌祭告天地於圜丘。翼日,告太廟。

  ○賞天策衛知事朱友聞綺、帛各五匹。

初,指揮張溫守蘭州,元將王保保兵圍城,溫督將士備守。夜二鼓,圍兵登城,千戶郭祐被酒,醉臥不之覺,巡城官軍擊卻之。圍既解,溫執祐將斬之,友聞爭之曰:“當賊犯城時,將軍斬祐以令眾,所謂以軍法從事,人無得而議之。今賊既退,乃追罪之,非惟無及於事,且有擅殺之名,竊以為不可!”

溫悟,杖祐而釋之。

上聞之,謂輔臣曰:“友聞以幕僚能守朝廷法,直言開諭官長,此正人也!宜加賫予,以勸其餘。”

  ○都督同知汪興祖與指揮常守道率兵至大同北口,與元將速哥帖木兒等戰,大敗其軍,斬馘無算,獲王保保弟金剛奴、平章朱真等四百餘人。

  ○丁丑,頒《平定沙漠詔》於天下,詔曰:“朕本農家,樂生於有元之世。庚申之君,荒淫昏弱,紀綱大敗,由是豪傑並起,海內瓜分,雖元兵四出,無救於亂,此天意也。然倡亂之徒,首禍天下,謀奪土疆,欲為王伯,觀其所行,不合於禮,故皆滅亡,亦天意也。朕當是時,年二十有四,盤桓避難,終不寧居,遂托身行伍。驅馳三年,睹群雄無成,徒擾生民,乃率眾渡江,訓將練兵,奉天征討,於今十有六年,削平強暴,混一天下,大統既正,民庶皆安。而元之遺孽時犯邊場,勞我師旅,今年六月十有五日,左副將軍李文忠、左丞趙庸等遣使來奏,‘五月六日,率兵北至應昌,獲元君之孫買的八剌及其后妃、寶冊等物,知庚申君已於四月二十八日殂於應昌,大軍所至,朔庭遂空’。中書上言,‘宜以其孫及后、妃獻俘於太廟’,朕心思之,其君之亡,系乎天運,所遺幼孫,若行獻俘,實有不忍。況當天下紛亂,朕非有意,不過欲救患全生。今定四海,休息吾民於田里,非朕所能,亦天運致然也。尚慮臣民未知朕意,用播告天下。左副將軍以禮護(影印本寫作“獲”)送買的八剌已至,朕憐帝王之後,難同庶民及首亂僣偽來降者,特封‘崇禮侯’,總其眷屬以及母后等同居,飲食服用,出官民上,俾存元祀,體法前王,不敢過虧。嗚呼!天命靡常,惟殷是鑒,可不畏哉!”仍遣使賫詔諭安南、高麗、占城。

  ○是日,百官上表賀,上諭之曰:“卿等試言元之所以亡與朕之所以興。”

劉基進曰:“自古夷狄未有能制中國者,而元以胡人主華夏,幾百年腥羶之俗,天實厭之,又況末主荒淫無度、政令隳壞,民困於貪殘,烏得而不亡?陛下應天順人,神武不殺,救民於水火,所向無敵,安得而不興?”

上曰:“當元之季,君宴安於上,臣跋扈於下,國用不經,徵斂日促,水旱災荒,頻年不絕。天怒人怨,盜賊蜂起,群雄角逐,竊據州郡。朕不得已起兵,欲圖自全,及兵力日盛,乃東征西討,削除渠魁,開拓疆宇,當是時,天下已非元氏有矣。向使元君克畏天命,不自逸豫,其臣各盡乃職,罔敢驕橫,天下豪傑曷得乘隙而起?朕取天下於群雄之手,不在元氏之手。今獲其遺胤,朔漠清寧,非天之降福何以致此?《詩》曰‘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候於周服’,天命如此,其可畏哉!”

  ○上遣使招諭元宗室部落臣民曰:“自古天生聖人主宰天下,立法創制以安生民,三代、漢、唐之君姑置不言,且以近代論之:若宋創業之君,能行善政,其民樂生,故天祐之。厥後子孫微弱,疆土日削,故天命爾元世祖代之。至妥歡帖木兒為君,荒淫昏懦,不思政理,不恤民艱,故奸兇並起,天下大亂,生民無主。朕實不忍荼毒,於是起兵救民,豪傑之慕義者相率來歸。剪暴除殘,平定四海,乃推戴朕為皇帝,國號大明,此天佑朕躬,故成功之速若是也。朕即位之初,遣使往諭交阯、占城、高麗諸國,咸來朝貢、奉表稱臣,唯西北阻命遏師,朕未遣使降詔者,以庚申君尚擁眾應昌故耳。乃者命將西征,直抵土蕃,偏師北伐,遂克應昌。元君既殂,太子愛猷識理達臘知天命既去,人力難為,望風遁逃,遂獲其孫買的八剌至京。朕憐帝王之裔,爵封為侯,俾與其母、妃同居,賜以第宅,給以衣食,以奉元祀,超乎臣民之上。今又遣官尋訪愛猷識理達臘,若能敬順天道,審度朕心,來撫妻、子,朕當效古帝王之禮,俾作賓我朝。其舊從元君倉卒逃避者,審識天命,傾心來歸,不分等類,驗才委任。直北宗王、駙馬、部落臣民,能率職來朝,朕當換給印信,還其舊職,仍居所部之地,民復舊業,羊、馬孽畜,從便牧養。朕有天下物產之富,貢賦之入、軍國爵賞之費,取用不竭,豈需爾沙漠荒落之地哉?特以元君之子孫流離失所一有不虞,則朕恐失古人興滅繼絕之意,俾爾人民無所歸往,故遣使遍諭朕意。朕既為天下主,華、夷無間,姓氏雖異,撫字如一,爾等無或執迷,以貽後悔。其邊塞韃靼百姓,因元喪亂,徵繇繁重,供億勞苦,朕甚憫焉。詔書到日,悉安所居,無自驚擾以廢耕牧。”

  ○翰林院編修羅復仁、兵部主事張福傳詔還自安南,言“安南饋黃金、吉貝等物,已卻之不受”,上曰:“不受其饋,是也!”命中書加賜其使莫季龍而還。

  ○濟南府知府陳修及司農官上言:“北方郡縣近城之地多荒蕪,宜召鄉民無田者墾辟。戶率十五畝,又給地二畝與之種蔬,有餘力者不限頃畝,皆免三年租稅。其馬驛巡檢司急遞鋪應役者,各於本處開墾,無牛者官給之,守禦軍屯遠者亦移近城。若王國所在近城,存留五里以備練兵、牧馬,餘處悉令開耕。”從之。

  ○戊寅,遣使持詔諭雲南、八番、西域、西洋瑣里、爪哇、畏吾兒等國曰:“自古為天下主者,視天地所覆載、日月所照臨,若遠若近,生人之類,無不欲其安土而樂生,然必中國治安而後四方外國來附。近者元君妥歡帖木兒荒淫昏弱,誌不在民,四方豪傑割據郡縣,十去八九。朕憫生民之塗炭,興舉義兵,攘除亂略,天下兵民尊朕居皇帝位,國號大明,建元洪武。前年克取元都,四方以次平定,其占城、安南、高麗諸國俱已朝貢。今年遣將巡行北邊,始知元君已歿,獲其孫買的八剌,封為崇禮侯。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咸樂其所,又慮汝等僻在遠方,未悉朕意,故遣使往諭,咸使聞知。”

  ○應天府溧水縣奏“久雨,江水沖溢,漂民居”,上命戶部賑恤之。

  ○詔“天下府、州、縣立城隍廟”,其制:高、廣各視官署廳堂,其幾案皆同,置神主於座。舊廟可用者,修改為之。

  ○嵩縣典史劉某、任滿入覲,上見其衣服垢弊,因謂省臣曰:“有司以衣食故侵漁於民者多矣,嵩縣典史貧窶若此,非居官能廉者乎?”

省臣因言某居官廉謹狀,命以布帛賜之。

  ○庚申(疑似影印有誤,該為庚辰),罷中書右丞相汪廣洋退居高郵,侍御史劉炳劾其事母不孝故也。

  ○遣使葬宋理宗頂骨於紹興永穆陵。

先是,上與侍講學士危素論宋、元興替,素因言:“元世祖至元間,胡僧嗣古、妙高欲毀宋會稽諸陵,時夏人楊輦真加為江南總攝,奏請如二僧言。遂發諸陵,取其金寶,以諸帝遺骨瘞於杭之故宮,築浮屠其上以厭之,又截理宗頂骨為西僧飲器,天下聞之,莫不心酸。”

上聞,嘆息久之,謂素曰:“宋南渡諸君無犬失德,與元又非世仇,元既乘其弱並取之,何乃復縱奸人肆酷如是耶?”即命北平守將吳勉訪索頂骨所在,果得之西僧盧中,既送至,命有司厝於京城之南。

至是,紹興府以《永穆陵圖》來獻,遂敕葬於故陵。

  ○升守興元鳳翔衛指揮金興旺為大都督府都督僉事,仍守興元。

命秦王府武相耿炳文兼陜西行省右丞,都督僉事郭子興為秦王府武傅,仍兼陜西行都督府僉事。

都督同知汪興祖為晉王府武傅,仍兼山西行都督府同知,位居武傅謝德成之上。

都督僉事張溫兼陜西行都督府僉事。

溫先守蘭州有功,及是入謝,上諭之曰:“蘭州之捷,可謂奇功!夫將帥之道,有功不伐,則功益顯;恃功驕恣,則名益隳。是故惟仁者不矜其功,而智者克成其名,仁、智兼全,所向無敵。若乏仁寡智,雖有勇敢之士百萬,不足恃也。古者仁智之將,撫綏(影印本寫作“摩”)安輯,見情達變,坐而制勝,以樹勛立名於當時者,國家莫不倚重之,功名始終,萬古不朽。其餘悍驕恣橫者,及其成功之後,即復縱肆,以致敗亡,此勇力有餘而仁智不足故也。《傳》曰‘商而不危,滿而不溢’,又曰‘功蓋天下,守之以謙’,爾能守此為戒,則可以長保富貴矣!”

  ○故元四大王寇大同武州,太原衛指揮桑桂等擊走之。

四大王者,元之宗室也。初,大軍克元都,遁入太原靜樂岢嵐山中,聚眾結寨(影印本寫作“塞”)自固。至是,寇武州劫殺人民,桂與指揮鄭亨率兵擊之,追至牛尾莊,四大王遁走,獲其三大王脫忽的帖木兒送京師。

  ○辛巳,令民間立義冢,上諭禮部臣曰:“古者聖王治天下,有掩骼埋觜之令,推恩及於朽骨。近世狃於胡俗,死者或以火焚之,而投其骨於水,孝子慈孫於心何忍?傷恩敗俗,莫此為甚!其禁止之。若貧無地者,所在官司擇近城寬閑地為義塚,俾之葬埋。或有官遊遠方不能歸葬者,官給力費以歸之。”

  ○山西行省言:“大同糧儲自陵縣長蘆運至太和嶺,路遠費重,若令商人於大同倉入米一石、太原倉入米一石三斗者,給淮(影印本寫作“準”)鹽一引,引二百斤,商人鬻畢,即以原給引目赴所在官司繳之,如此則轉輸之費省,而軍儲之用充矣。”從之。

  ○上諭中書省臣曰:“蘇、松、嘉、湖、杭五郡地狹民眾,細民無田以耕,往往逐末利而食不給。臨濠,朕故鄉也,田多未辟,土有遺利,宜令五郡民無田產者往臨濠開種,就以所種田為己業,官給牛種舟糧以資遣之,仍三年不徵其稅。”於是,徙者凡四千餘戶。

  ○監察御史鄭沂言:“京師為天下根本,四方之所瞻仰,爵位之設,當使內尊而外卑、內重而外輕,所以隆國勢而安天下也。今南京、北京知府與在外散府知府同稱,甚失內外之統,宜改應天府知府為南京尹,則國體尊而爵位當矣。人命至重,古人所矜,各府宜設推官一員,專掌刑名,不預他政,庶責有所歸,而人無寬抑。又殿中侍御史之設,所以備顧問、司諫諍,其員不可一日缺也,今又虛其職,豈以天下之大,人材之眾,而無能勝其任者哉?宜從銓註,以肅朝儀。又各處雖立遞運,而凡轉送官物,多僦民船,每致擾民,今當廣增遞運船數,於稅糧內定民貲力厚者以充之。國家征伐,必資馬匹,宜於兩淮空閑之地設牧馬之官,選牝馬養於其中,數年之後,孳息蕃衍,足以備武事。”

上皆從之,惟開封有行省府仍其舊。

  ○壬午,命秦王府武相陜西行省右丞耿炳文署行都督府事。

  ○改宜興衛為守禦千戶所。

  ○癸未,國子學典簿周循理言:“國學,教化本原,請擇經明行修之士充學官,而增置其員。民間子弟俊秀年十五以上願入國學者,聽復其身,京官子弟一品至九品年十二以上者,皆令入學,且定其出身資格。太學生貢於朝,比科舉進士俱得優等擢用。如此,則在內國子生日漸增廣,在外有常貢科舉進士,不患無人材用矣。”

上是其言,命中書省增廣太學生,定其出身資格,仍擇文儒性行端潔者充學官。

  ○乙酉,改陜西興元府為漢中府。

  ○置親軍都尉府及儀鸞司。

初,設拱衛司正七品官管領校尉,屬都督府。後改為拱衛指揮使司,秩正三品。尋以拱衛司似前代尉寺,又改為都尉司。至是,乃定為親軍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後五衛軍士,設儀鸞司隸焉。

  ○泉州府惠安縣民陳同作亂,寇永春、德化、安溪三縣。

泉州衛千戶姚得、龔勝等率兵四千討之,賊拒戰,得等失利。指揮周淵復督兵進擊之,又為所敗。

時駙馬都尉王恭鎮福建,聞賊勢猖獗,遂自將精兵討之。比至,賊悉眾迎戰,官軍奮擊,賊眾大敗,獲同斬之,眾遂降。

  ○永平府灤州大水,陜西延安府雨雹傷稼,詔蠲其田租。

  ○綏寧縣民蕭天祐等聚眾為亂,平章楊璟遣兵捕斬之。

  ○是月,倭夷寇山東,轉掠溫臺、明州傍海之民,遂寇福建沿海郡縣。

福州衛出軍捕之,獲倭船一十三艘,擒三百餘人。

  ○中書省臣言“臨濠府自吳元年至洪武二年,稅糧皆已蠲免,計其府夏稅麥一千二百八十三石”,及“安豐千戶所濠梁衛屯田當稅麥”者,“自今年為始,徵收如舊”,上仍令“勿徵”,以蘇民力。

  ○故元陜西行省吐蕃宣慰使何鎖南普等以元所授金銀牌印、宣敕,詣左副副將軍鄧愈軍門降,及鎮西武靖王卜納剌亦以吐蕃諸郡來降。

先是,命陜西行省員外郎許允德招諭吐蕃、十八族、大石門、鐵城、洮州、岷州等處。至是,何鎖南普等來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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