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奏建造法庭開工日期並呈進圖式摺
大理院奏建造法庭開工日期並呈進圖式摺 大理院 宣統三年三月二日日 1911年3月31日 公布於宣統三年三月二日《政治官報》第1225號 |
大理院奏建造法庭開工日期並呈 進圖式摺
编辑- 奏為臣院建造法庭報明開工日期,並呈 進圖式,恭摺仰祈 聖鑒事。
- 伏查宣統元年三月初八日,臣等奏陳籌備立憲事宜,請就撥歸臣院應用之舊工部及鑾輿衞兩署合併溝通,重新建造法庭,並於院內另建一區,仿外國未決監法改造附設之看守所等因。奉 旨:著會同度支部妥為籌商具奏。欽此。嗣於六月初七日,臣院會同度支部奏陳法庭工程並看守所工程,共計銀二十八萬餘兩,分兩年撥交,俟第一年經費領齊,即行定期開工,另摺具報等因。奉 旨:依議。欽此。欽遵各在案。
- 竊維臣院掌全國最高審判,法庭之規制,繫中外之觀瞻,自法院編制法頒布實行,審判正待公開,斯法庭之觀成倍亟。惟工程經始,最關緊要,使籌畫未當,布置失宜,則他日工成,追悔無及。
- 臣等公同商酌,慎之又慎,迭經分咨出使各國大臣,將東西各國大審院最新圖式咨送到院,藉供參考,在署中設立工程處,派令奏調前民科推丞周紹昌總辦工程,遴派廉幹員司幫同辦理,並訪知候選知府馬熟悉工程,延充顧問官,以資商搉。凡建築之利病、材料之良楛、繪圖貼說,精審識別,意在規模務臻完備,而工費力戒,煩多累月,研求具有端緒,復慎擇外國著名工程師,與之往復討論,核實估計,詳具作法,密繪細圖,呈由臣等一再審核,方始定議。
- 統計此項法庭工程,竭力撙節,實需工料銀二十四萬四千兩,於上年十二月間訂立合同,督令承辦,本年正月十九日舉行開工禮,春融當即,尅期興工,在事各員衹給車馬費,均不支薪水,以節糜費。
- 至舊署拆卸廢材,擬招商變價,稍助工款之不足,仍暫酌留房舍,以便辦公,並購買左近民房,酌給屋價及收回官地民房,量與遷費計一萬餘兩,此臣院籌建法庭之大概情形也。
- 謹將法庭正圖一幅、分圖四幅,裝潢成册,恭呈 御覽。臣院原擬改建之看守所,擬俟法庭地基劃清後再行量度。興築一切用款,俟全工告竣併案開單奏銷,如實有不敷,當隨時奏明辦理。開工以後,臣等督同承辦各員,將建築事宜加意研究,認真監察,以工堅料實,款不虛糜。
- 所有臣院建造法庭報明開工日期並呈 進圖式緣由,理合恭摺具陳,伏乞 皇上聖鑒。謹 奏。
- 宣統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奉旨:已錄。
交旨
编辑- 二月二十一日
- 監國攝政王鈐章
- 軍機大臣欽奉 諭旨,大理院奏建造法庭開工日期並呈進阅式一摺,知道了。又片奏建築法庭所需華洋各種材料可否准予免稅等語,著該衙門查核具奏。欽此。
- 軍機大臣署名 奕劻、毓朗、那桐、徐世昌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後來方便今人閲讀,而加入標點符號的版權狀況可能是:
- 若由維基文庫用戶自己的方式加入標點符號,依據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及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的条款释出。
-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