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073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072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073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074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強竊盜不知所犯係侵害兩人財產監督權者應從其所知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