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272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271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272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273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轉典房屋契約既經所有權人事前否認並提議取贖自無拒絕交屋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