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337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336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337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338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警察束縛人使失自由可照瀆職罪及濫用職權逮捕罪從一重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