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37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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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378號解釋→ |
保衛團團總應包含於巡警官員之內
保衛團團總對於不在職務權限之內之刑事告訴故意越權受理應成立瀆職罪持槍把搗人未及傷人而誤觸槍機致路人殞命自不能謂其有傷害之故意應分別有無過失斷定其應否論過失致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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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團團總應包含於巡警官員之內
保衛團團總對於不在職務權限之內之刑事告訴故意越權受理應成立瀆職罪持槍把搗人未及傷人而誤觸槍機致路人殞命自不能謂其有傷害之故意應分別有無過失斷定其應否論過失致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