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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41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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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41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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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回復不動產所有權之訴自應先審究原告之主張是否真實及其請求是否合法以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