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731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730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731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732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縣議會議員選舉規則第五十一條提起控訴之地方審判廳包括該縣上訴之地方審判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