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390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389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390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391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盜匪案件縣知事誤引刑律應依盜匪案件適用法律劃一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