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607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606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607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608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在官地荒山離祖墓丈餘營葬者刑事自不為罪民事亦非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