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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72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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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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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住持盜賣廟產經人告發充公而受主不服提起上訴司法官署自應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