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83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82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83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84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覆選當選人如甲乙丙三人同票甲以抽籤當選乙丙應認為候補當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