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微宮神主祔太廟奏

太微宮神主祔太廟奏
作者:鄭絪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11

臣謹詳三代典禮,上稽高祖太宗之制度,未嚐有並建兩廟並饗二方之禮。天授之際,祀典變革。中宗初複舊物,未暇詳考典章,遂於洛陽,創立宗廟。是行遷都之制,實非建國之儀。及西歸上都,因循未廢。德宗嗣統,墜典克修,東都九廟,不複告饗。謹按《禮記》仲尼答曾子問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嚐禘郊社,尊無二上。」所以明二主之非禮也。陛下接千載之大統,揚累聖之耿光。憲章先王,垂法後嗣。況宗廟之禮,至尊至重。違經黷祀,時謂不欽。特望擇三代令典,守高祖太宗之憲度。鑒神龍權宜之制,遵建中矯正之禮。依經複古,允屬聖明。伏以太微宮元皇帝三代睿宗文武孝皇帝神主,參考經義,不合祔饗。至於遷置神主之禮,三代以降,經無明文。伏望委中書門下與公卿禮官質正詳定,敕付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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