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甲論
作者:陳越石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23

殷甲不惠於天下,其臣放之。後能改過,亦為臣之所立。或曰:「社稷之臣,必當如是。」淺於國者之為論也。至若承湯之教,全殷之統,立臣之節,豈如是耶!君上之不肖與賢智,豈臣下之有不知耶?擇其嗣,當求賢而立之。不知其非賢,以為不明。因而放之,令其自新,如日蝕不吐,河清難俟。中原之鹿將軼,時乘之龍待駕。於臣之業何如哉?況乎體非金石,而冒霧露。如懷失國之詬,以損其身,則弑君之謗,消無日矣。陳子曰:「臣之忠,有幸而忠者也。君之立,有幸而立者也。」’如殷之君臣,皆幸而成者。噫!浞浞接踵,羿羿比肩,君可放乎哉!其後新取於西,魏成於東,司馬氏之有天下,其始也未嚐不伊不周,其終也未嚐不羿不浞。皆取伊周以為嚆矢也。孟子曰:「無伊尹之心則篡也。」有旨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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