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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回 第八十三回 建文帝敕議君臣典禮 唐月君頒行男女儀制 下一回▶

  奉建文皇帝敕旨來者,正使是程亨,副使是鄭洽。程享原官戶部侍郎,當日在宮中見帝祝髮,願隨出亡。帝以其大臣,蹤跡難掩,麾之使去。後於吳、楚間再謁行在,至是又覲帝於白龍庵,適與史彬、鄭洽相遇。留侍匝月,帝足疾稍愈,遂令史彬暫回吳門,程享、鄭洽面授天語,齎手敕御詩,來到濟南。當下眾文武官員於皇華亭接著敕旨。程亨道:「行在詔書,不宜到闕下開讀,就此排班跪聽。」鄭洽隨宣讀曰:

    朕以涼德,薦膺大寶,方幸四海承平,豈意一門戕賊,或者朕有乖親親之義與!然而火婿深宮,鬼門倉卒,願從亡者,至於稽顙泣血,抑何其眾多而哀迫也!迨黼座潛移、掛冠遁跡者若干人,擊笏碎首、嚼齒穿斷者若干人,蹈鼎鑊、甘斧鍁者若干人,屠三黨、赤九族、株連鄉間、抄洗朋類者若干人,間關萬里、訪求行在、之死靡悔者又若干人。甚至童稚涂血於囹圄,婦女碎骨於教坊,又不知凡幾人。嗟乎!是皆為朕一人,朕獲罪於天矣!稽之唐、虞天代,君臣一體,如元首之與心膂股肱。至秦而始制君尊臣卑之禮,若奴隸之于家主、胥役之於宮長,歷代沿之。由此而世風益薄,人心益偽。君臣之際,以面相承,朕有何德,而致忠臣義士、孝子烈媛,若此其同心一德哉!夫殺身之忍,殉死之慘,雖父兄子弟,秉天性之親者,尚且難能,何況君臣以道合者乎!朕清夜思之,轉輾而不能自得於心也。今帝師以女子之身,起義於草莽,黃旗一舉,奄有中原。邀皇天之眷佑,藉祖宗之廕庇,乘輿之返,當自有日。我太祖以三尺劍而定海內,出天縱之聖,蕩蕩乎民無能名,君尊臣卑,理固宜然。若朕則顛覆之餘,安得硯顏日吾君也?至尊無對,而亦可以蔑視夫臣子乎?爾諸文武、新舊大臣,務考三王之典禮,二帝之儀文,固何道之由,而直使如家人父子之同聚一堂也。廷議僉允,奏請帝師裁正,後送朕覽。非敢更議祖宗之制,蓋因適當其時,有可復古禮之機,復之而已。手敕。建文二十年秋八月日。

諸舊臣聽畢,感激帝旨諄切,嗚咽流涕,皆俯伏不能起。

  其新文武諸臣,亦皆欷欷太息,隨將敕書交與黃門官員轉達帝師。百官遵旨會議,自不必說。

  次日,程亨、鄭洽隨同眾文武朝見帝師於正殿,月君詢帝起居,程亨前奏:「聖躬甚安,只是兩足受了濕氣,步履艱難。近來服薏苡粥,頗有效驗。」鄭洽即呈上御制詩函奏道:「帝諭,詩意內有復位之期,令臣轉達帝師睿覽。」啟函看時,是絕句二首。云:

    出震乘乾黼座新,誰知矛盾在親親。玄黃交戰龍潛去,天地溟蒙不見春。

    三界鬟華梵帝春,廿年飛錫出風塵。只今欲脫雙芒昇,踏破燕雲入紫宸。

月君覽畢,以示諸臣曰:「帝意在先取北平,然後復位。今兩軍師各領重鎮,不可調遣,孤家當親率六師,克取燕山,奉迎鑾輿也。」諸臣皆頓首稱謝。程亨、鄭洽齊奏道:「臣等臨行,面奉帝諭,俟兵部侍郎廖平來謁,即令前赴黔中,敦請東宮,先來監國。」月君道:「帝旨良是。青宮監國,可以係四海臣民之望,即孤家北征,亦心安也。」時大冢宰周尚文已經予告致仁,月君即命程亨為天卿,鄭洽補黃門侍郎,同議典禮,罷朝各散。

  程亨蒞任之後,一面抄錄敕書,行知兩軍師及開府大將軍外,齊集眾文武官員於行闕下會議,皆垂紳委珮,肅然拱立,不敢創發一語。互相遜讓,商榷竟日,絕無個主張。只因三代典章,毀於秦燄,無可考據。自漢叔孫通摭拾秦制,參以己意,定為一朝制度。君太尊而臣太卑,非復古禮。歷代雖有損益,要皆大同小異。至本朝太祖命李善長等酌定朝儀,大約不出唐、宋舊制。今日要改弦易轍,原屬繁難,況且建文帝主意,要臣不太卑、而君不太尊,就是孟子所云「天子不召師」的議論。

  為臣子者,越不敢專擅了。程亨亦沒奈何,遂去請教於相府。

  吳學誠道:「帝旨原請帝師裁正,今不妨取其可更易者,更易幾條,其不可更易者,奏請帝師定奪便了。」於是諸臣等只將細微之處略為損益,交於相府上達帝師。吳學誠、趙天泰、梁田玉等又面行奏請月君,乃更定數條,計列於左:

     一、大會朝:

    三公、三孤,總率百官朝賀畢,公、孤並賜榻重茵,分左右帶斜而坐;正六卿與黃門尚書、薇省大學士、都憲御史,並賜錦墩;亞卿與黃門侍郎、薇省左右學士、僉憲御史,及京尹,皆賜茵席地而坐;祭酒、通政、監察御史、侍讀、侍講與撰文學士,並都給諫,及靈臺正,皆賜席地而坐;外起居注官一員,立於黼座之側,簪筆御史一員,立於殿楹之內。餘皆兩行鵠立,其右班,以元勛封公侯者,與六卿對坐;封伯爵,並京營大將軍,與黃門尚書及亞卿等對坐;將軍、副將、參將,與京尹、祭酒、靈臺監等對坐。餘依品次待立。並再賜蔡荼。天子玉鐘,公、孤金鐘,六卿銀鐘,以下統用瓷器。天子舉手,公、孤鞠躬半揖,六卿以下皆全揖,飲畢而退。如有大元帥與朝,照依文銜,列入左班之內。若外而開府與朝,當列都憲御史之次,若外鎮大將軍與朝,應在京營大將軍之下。

     一、燕饗:

    文武列坐如大會朝儀,其小臣統賜席地而坐。天子降榻,北向正立,令二內監執爵、箸,為公、孤定席。天子舉手,公、孤向上三揖。天子就榻南面而立,令內監為六卿定席。天子亦舉手,六卿向上三叩首。天子就坐,令內監自亞卿以下至靈臺正止,均送酒畢。餘小臣,每席各賜一壺。自斟酒畢,三公乃舉玉爵,同三孤跪獻天子三爵,天子降榻,拱手親受。六卿候御坐畢,方舉玉爵,率亞卿以下至京尹,叩首獻天子三爵,天子於御座上舉手,內臣接受。以下祭酒、都諫、靈臺正,各舉玉爵,率同諸臣等咸叩首,獻天子三爵。不舉手,內臣接受畢。

  然後作樂,飲至九爵,公卿率群工謝恩。小臣先退,次第至於六卿、公、孤出。天子下座送至殿簷,看公孤降陛,由通道將出門。公、孤遙向上再揖,天子舉手回宮。其武臣大小各員,統隨文臣班次行禮,不令執爵。

     一、常朝:

    天子平日視朝,三公、三孤總不與,唯六卿率百官朝謁。賜坐如大會朝儀,並賜茶一次,文職至靈臺官止,武職至參將止。餘小臣皆不賜。天子不舉鐘,飲畢而退。若天子召公、孤問道,或諮詢軍國事宜,公、孤方同入朝。其大元帥有公、孤銜者,常朝亦不與。或天子召問軍政,及邊塞事宜,方與朝會。其儀制悉如大會朝之禮。

     一、燕見:

    三公、三孤入殿,天子降榻相迎。公、孤扶杖三揖,天子答以半禮,南向就坐,公、孤皆兩帝北向斜坐。外六卿等,若在偏殿,賜坐如大會朝儀;若在內殿,六卿等賜榻,亞卿等賜錦墩,祭酒等賜茵,餘皆席地賜坐。武臣官職大小,悉照文官之制。

     一、奏對:

    凡日行政事,自六卿至靈臺正,叩首畢,皆立奏,天子有問,亦立對,均不賜坐;餘小臣皆跪奏,天子有問,拜手而對。若係特奏事宜,自六卿至靈臺,皆俯伏跪奏,天子命平身乃起;若小臣特奏,無面對之禮,許封章奏,從黃門上達,伏地候旨。三公、三孤,無常奏事情,其有特奏,但就座上起立,奏畢仍坐。外武職亦悉從文官儀制。

     一、經筵:

    天子南向坐,講官側坐。三公、三孤,左右帶斜坐,同聽。義理有可辨者,公、孤正之。外起居注官一員,席地而坐。講畢賜茶。青宮講筵,太子北向坐,講官西向坐,紫薇省大學士,並左右學士,皆東向坐,陪聽。意旨有不當者,辨之。外簪筆御史一員,席地坐,專糾太子失儀。凡三進茶而畢。

     一、游宴:

    謂游林苑,登臺榭,泛舟之類,止紫薇學士及黃門官員陪從。其餘大小諸臣,皆不與焉。或賦詩飲酒,征伎聽歌,侍坐侍立,均無一定禮儀。但於日夕告退,若秉燭不散,給諫、御史共彈之。

     一、稱呼:

    天子稱公、孤日「先生」。其拜起,令內侍扶掖。不鳴贊,不蹈舞。正六卿並紫薇大學士、都憲御史、黃門尚書及亞卿等,皆稱為「卿」。紫薇左右諸學士與黃門侍郎、僉憲御史、大司成、都給諫等,皆呼官銜。監察御史、給事中及各衙門五品以下,悉呼名字,凡經筵官進講之時,天子亦呼為「先生」,其平日仍照品稱呼。若東宮講官,皇太子自始至終,總稱為「先生」。紫薇左右學士,不在經筵,亦稱為「先生」。若大學士,稱為「老先生」。三公、三孤,則稱「元老先生」。其正六卿與都憲御史、黃門尚書,皆呼日「先生」。加以官銜,如大宗伯,稱為「稱宗伯先生」。大司空,稱日「司空先生」、「都憲先生」、「尚書先生」之類。亞六卿起,至黃門侍郎、僉憲、京尹、司成與薇省諸學士,悉稱為「卿」。都給諫、監察御史與給事中、眾御史及各衙門五品以上,悉呼官銜。餘小臣各呼名字。

以上皆平日常行制度。其吉、凶、軍、賓、嘉五大禮,別有儀文。字跡繁多,茲不能載。

  月君草創畢,以示諸仙師曰:「禮儀制度,古來創自聖賢,後代因之考據。而今杜撰出來,也可行得否?」鮑師道:「這也與古禮多有相合,怎行不得?」

  曼師道:「舜何人也?予何人也?難道後世就沒有個可以制禮作樂的?畢竟後人做來,說是杜撰。當時未有禮儀,驀地造出,有個不是杜撰的麼?秦之李斯、漢之叔孫通,他是何物?尚且說白道黑,造起一代典章,至今也還宗他些制度。何況帝師,道統天人,學貫今古,半述半作的?諺云『禮失而求諸野』,帝師起於草野,正合著這句話。若說行不得,就是不知禮的皇帝了!」鮑師等皆大笑。

  公孫大娘道:「還有一說,君太尊,臣太卑,猶且不可,若帝與后原係敵體夫妻,因何跪拜迎接,無異僕婦之見家主。今帝師以女子而登九五,也要定個典禮,使皇后像個皇后,與眾妃嬪之俯伏跪叩者,有些分別,未為不可。」鮑師道:「公孫仙師說得極是。帝為乾道,后為坤道。《羲經》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雖尊卑有體,要亦不至懸絕若是,且后字與帝字同義,豈可稱曰『帝后』,行的是僕妾之禮?」月君道:「皇帝之女下嫁,亦夫婦也。何以舅姑之尊,尚用臣禮相見?堯降二女於媯,不聞瞽瞽、瞍夫婦,跪之叩之?這也是最不平的。我當折而衷之,定個儀制。」曼師道:「我看帝師只是護短女人,那裡行得去?」月君笑道:「這是裁其過而補其不及,曼師因何反說?」曼師道:「反說,反說,反轉來卻是正說。你看天下婦女與男人行禮,男子深深一揖至地,女人只把膝磕子來一典,直挺挺的立著,也算個行禮麼?平等親戚尚使不得,何況見了尊長,也做出這個模樣,豈不可笑?唐朝武墨登極,受享四海,臣民朝謁,就把女人抬貴起來,造下這曲膝之儀,美其名曰『萬福』,流傳至今,把鄉村里巷之匹婦,也都尊重了!何況公主是皇帝的女兒,豈不應該的?今帝師但要把至尊之女抑他下來,到不議及至賤之婦人,豈不是與武墨一般護短的了?」月君笑道:「曼師舉一世而變化之,固出於大公至正,但帝旨只為朝儀起見。后妃朝帝主,駙馬朝公主,似可類及,若說到民間婦女,則絕不相涉,如何可以牽連奏聞?」聶隱娘道:「定個典禮,竟自頒行,何必連著朝儀啟奏呢?」公孫大娘道:「如今怕老婆的,一百個裡到有九十八九個,難道個個是絨男子?也有錯認了周公制禮,只道婦人是應大的!帝師移風易俗,整飭他轉來,也為鬚眉吐一吐氣!」

  曼師道:「如今帝師威風,九州之外,八荒之內,沒有個不震服的,自己也要存個地步,怎肯把這些女人來屈抑他?」月君笑道:「曼師用著激將之法了!」鮑師道:「帝師不知。他一個問訊,直要曲腰俯首至地,那女人只說個『師父不勞』,連膝磕子也不曲一曲,他心上好不惱麼?」眾仙師皆大笑。

  於是月君草定《女儀》數則,開列於左:

     一、后妃未經冊立者,雖元配,仍從妃制。必告之宗廟、百官,進冊奉璽綬者,方名日「后」。帝至后宮,則后出殿簷,降階俯躬而接。帝舉手下輦,肩隨同行進殿。后拜,帝答以牛禮。設位,帝南向,后北向坐,設宴亦如之,不同席,不並肩也。帝出,送之階下,候帝升輦,后乃還宮。若宮中有廣筵宴會,眾妃畢集,帝與后皆正席南向,妃皆側立,俟后賜坐,乃坐。宴將畢,后選辭帝行,帝起送后至殿簷間,諸妃皆下陛跪送,俟后升輦出宮,乃還。其平日,妃、嬪見后,一如見帝之禮。后不賜坐,雖位至貴妃,亦不敢坐。后有失德,非淫、妒、悍三者不廢。廢必告之宗廟,宣諸公、孤,無專廢之禮。

     一、公主下降,無論是何等人家,凡未經廟見之前,翁姑、夫婿,皆行臣下見公主之禮。禮未廟見者,不執婦功,故《魏風》之刺儉不中禮,令未廟見之婦縫裳者,曰:「纖纖女手,可以縫掌,」仍謂之女而不謂之婦;若已經廟見,乃應執婦功之候,雖天子之女,其奉翁姑與事夫婿,皆須恪盡婦道。與臣、庶家無異也。若有故而出,亦總照七出之例。若公主留於宮中,而駙馬入見,仍行臣禮。在國與在家,各盡其道。

     一、臣、庶家女子末出閣者,除拜見叔、伯、母舅,餘皆不見;其已出閣者,凡九族親戚在五服以內者,有事皆得接見。凡三黨親戚平等者,男子向上拜,婦人側向答拜;若男係長親,婦人向上拜,男子側向答拜;男子係卑幼,亦向上拜,婦人側立答以半禮。若作揖,男子俯首至地,婦人俯躬,衣袖至地而止。其有通家、朋友,與鄰里往來相見者,無論長幼,總照平等親戚之例。若孀居婦人,年五十以內者,止與己之胞弟兄及內姪,與夫之嫡姪相見,,並照平等及卑幼之例;其五十以上者,一切接見,均得與有夫之婦人同一例。向來曲膝萬福之禮,永行禁絕。

  月君方才寫竟,曼師大笑道:「婦人揖不至地,到底護短!」月君也笑道:「雖然,婦人高髻雲鬟,教他垂首至地,恐釵卸冠傾,不好看相。」曼師道:「這也罷了。倘有和尚、道士、女尼、女冠,係是應見的親戚,作何行禮?怎不定個制度?怪不得帝師與我等道姑、尼姑混在一處了!」鮑師等又皆大笑。月君道:「雖齣戲言,然其間到是要防閒的。」鮑師道:「還要防閒的哩!譬如奴僕、丫鬟,見主子、主母,雖然貴賤有別,到底有男女之嫌。而今世界主奸僕婦,像個理所當然;還有奴才奸主母的,其主礙於體面,竟至明知不問;或有己奸其僕之婦女,自覺內慚,不便究治,大家和同混一起來,也還成個人麼?

  從來刑罰治於已然,禮法治於未然,帝師何以不慮及耶?」月君點首道;「善哉!善哉!此等深意,皆補聖賢所未備。」正欲染筆起草,素英又進言道:「我最惱的是婦人搽粉塗朱,妝得似小鬼一般。亦應禁止才是!」月君道:「定的是禮,這等妝飾之事,不在禮文上的,如何說到這個地步?」曼師道:「怎說不到?只教他在禮上梳妝便了。」月君道:「我有個道理在。」隨又寫出數條,云:

     一、奴僕與主母,平常無事不許相見;其有叩節拜壽,並吉凶事宜,或奉使稟令應入見者,主母出中堂南向,奴僕於階下背跪叩首,起亦背立,稟命已畢,即趨出;如非緊要之事,令小童或婦女傳言,不得擅入中門。若主母孀居,則垂簾而見,奴僕仍行背叩之禮。其傍主母,若家主之嫂與弟婦,並姊妹之親,均照此背叩,只行半禮;唯家主之母年五十以上者,見而稟對與家主同。

     一、家主與僕婦,除自幼以丫鬟、婢女配合童僕,照常服役外,其餘收買僕從,另居外宅者,苟無正事,婦女與家主亦不見面。其僕與婦同見家主,一體面叩;若止僕婦入見,亦行背叩之禮。有稟令事宜,但請命於主母。若僕婦寡居,止許見主母,不見家主。或奉命至親黨之家,亦止見旁主之婦,雖家主之嫡叔伯、胞弟兄,亦不見面、行禮。若係祖父傳下之人,未經分析,體統宜一;若已分析,則各有各主,其僕見家主之弟兄、叔伯,仍行全禮。其餘只行半禮,若僕婦,概止行半禮可也。

     一、大家閨門內服役者,男係童子,女係丫鬟。若已匹配,均出中門外居住。其小戶人家,既無內外之別,亦不可有奴婢之名,當稱為義男義婦,其體與子孫同。

     一、凡和尚、道士,已是方外,雖至戚婦女,無相見之禮。若係婦尼、女冠,無論是親非親,尊卑長幼,一體平行。

  曼師道:「差了!差了!倘若祖太太一輩出了家,也與子孫婦輩平行,有這理麼?」鮑師道:「好胡說!現今你做尼姑,見了你外甥剎魔主,還怕得他狠哩!」月君笑道:「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我如今依著曼師,除親姑、親祖姑外,方照此例而行,何如?」公孫仙師道:「這個沒得說。」

  月君隨添注在方外條下。又將汝飾事宜,另寫一款,云:

     一、夫婦百年偕老,終日相對,須如賓客一般。所謂情慾之感,無介平儀容,燕私之意,不形,乎動靜,方為君子、淑女。正不必蘭麝薰肌,粉脂塗面,以為容悅之態。諺云:「醜婦良家之寶。」無鹽、德耀,為千古第一醜婦,即為千古第一賢嫒,不聞其稍有妝飾也。醜者尚不須妝飾,況其美者乎!然而詩云「刑於寡妻」,此尤在為丈夫者,整其大綱,而使閨人不屑屑於畫眉點額,如謝女之有林下風範,豈非絕代佳事?至夫侍妾、媵婢,舞女、歌姬,粉白黛綠,爭妍而取憐,處其地位,理所當然,不在禁例;又若娼家樂戶,獻笑倚門,迎新送舊,全在乎異樣新妝,作為狐媚以惑人心,尤不在此禁例。

  鮑師諸師看了,大贊道:「禁得妙!禁得妙!不禁的尤妙!從此天下閨中,皆化為淡汝真色矣!」月君遂命素英,一並封發相府,除會朝儀制與后妃、公主二則應奏覆皇帝外,其臣、庶家五條,即頒敕各郡、縣一體遵行。

  越數日,呂律與高咸寧各有聯銜奏疏二道,不知也為朝儀大典與否。從來草野師儒,每負禮樂典章之學問;廟堂君相,寧無損益因革之權宜?且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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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仙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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