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俠翠雲娘傳

女俠翠雲娘傳
作者:秋星 
本作品收錄於《香艷叢書/19

  翠雲娘,不知其姓氏。山左產,年十七八,風貌殊可人,雙趺纖小,而騰躍上下可丈許。幼業賣解,隨父流轉江湖,行蹤幾遍南北。意氣驕甚,謂所見男子無當意者,自矢終身不字人。曾至上海奏技,其父為人誣陷,被拘入捕房。女隨往有所剖白,而捕房例嚴禁華人,不許有所陳,遂被囚。不勝其苦,罰鍰乃得釋。女憤然曰:“吾國官吏,往往不免冤誣人,吾每謂之暴,竊竊不平,然尚容人辯訴也。不意西人乃若此。”自此遂有仇外意。

  無何,義和團起。女喜,請于父,往投之,蓋即團中所謂紅燈照者。女得隸某大師兄麾下,甚見信任,位次頗崇,錫以翠雲娘名號,書之旗幟而賜之,所至桓揭以行。女自是妝束頓易,周身綾錦,衣履一碧,而貌益艷麗。見者輒疑洛水神姝。女日見團中無紀律,行事有類盜賊,頗憂之,然大勢所趨,獨力亦莫能挽。

  尋聯軍長驅入京師,團眾逃無蹤。女憤甚,激勵其部下人,咸願效死。遂與某國兵巷戰竟日,西兵死傷者頗多,女部下人亦傷亡略盡。乃聳身登屋逸去。後團中領佐,大半為西兵嚮導,或為僕役,且藉西兵之勢,劫奪戕殺,無惡不為。女慨然曰:“吾誤與若輩共事,事胡能成?然此恥不可不一湔也。”乃約會飲於某處。眾素傾慕女,是日到者綦眾。女遂宣言曰:“吾向謂若輩人也,不意乃狗彘之不若。今君出國亡,皆若輩之罪,吾謹以若輩謝天下。”騞然出長劍駢戮之,遂去不知所終。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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