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舅服制奏
作者:韋縚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07

謹按《儀禮·喪服》:舅緦麻三月,從母小功五月。《傳》曰:「何以小功?以名加也。」堂姨舅、舅母恩所不及。外祖父母小功五月。《傳》曰:「何以小功?以尊加也。」舅緦麻三月,並是情親而服屬疏者也。外祖正尊,同於從母之服。姨舅一等,服則輕重有殊。堂姨舅親既疏末,恩絕不相為服。親舅母來承外族,同爨之禮不加。竊以古意猶有所未暢者也。且為外祖小功,此則正尊,情甚親而服屬疏者也,請加至大功九月。姨舅儕,親既無別,服宜齊等,請為舅加小功五月。堂姨舅疏降一等,親舅母從服之例,先無制服之文,並望加至袒免。臣聞禮以飾情,服從義制,或有㳂革,損益可明。事體既大,理資詳審。望付尚書省集眾官吏詳議,務從折衷,永為典則。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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