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国防工业办公室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革军字(69)1号
1969年7月1日
发布机关: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国防工业办公室

为了认真落实伟大领袖毛主席在“九大”期间发出的“我们要准备打仗”的伟大号召,进一步贯彻执行毛主席关于加强国防工业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周总理关于国防工业要“在省革命委员会一元化领导下,以省军区为主”和“省自为战,双层领导”的领导体制的指示,经省革命委员会、省军区研究决定:将省革命委员会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称为“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国防工业办公室”,作为省革命委员会、省军区的直属机构,双重领导,列入省革命委员会序列,在省革命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下设:政治工作小组、秘书行政小组、规划建设小组、生产计划小组。自即日起,正式启用“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国防工业办公室”印章。印章式样附后,原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同时停用。

特此通知

附印章样式(略)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国防工业办公室

一九六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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