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加强社队企业领导的通知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文件
革发〔1976〕98号
1976年11月12日
关于加强社队企业领导的通知

各地、市、县革命委员会:

积极发展社队企业,壮大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是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生前的号召,是华国锋主席在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提出的一项战斗任务,是促进人民公社制度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加强对社队企业的领导和管理,省委已决定成立“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社队企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农办。

省社队企业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典型,总结经验,组织推广,认真解决好社队企业的方向道路问题,使社队企业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向前发展。

各地、市、县也要抓紧成立社队企业的管理机构,地、县都要成立社队企业局,列入正式编制,本着精简的原则,一般可配十人左右,编制从现有总编制中解决。一定要安排落实,迅速配齐人员。

发展社队企业意义重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革委会要在党委的一元化领导下,坚决响应以华国锋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号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阶级斗争为纲,彻底揭发和批判“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及其极右路线,批判他们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罪行。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社队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为大办社会主义农业,普及大寨县做出贡献。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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