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戍邊遠近詔

定戍邊遠近詔
作者:李純 
(唐憲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0

減死戍邊,前代美政,量其遠邇,亦有便宜。自今已後,兩京及關內、河南、河東、河北、淮南、山南東西道州府,有犯罪係囚,除大逆及殺人外,其餘應入死罪,並免死配流天德五城諸鎮。有妻兒者,亦任自隨。又緣頃年以來,所有配隸,或非重辟,便至遠遷,有司上陳,又煩年限。向後如有輕犯,更不得配流五城。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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