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抽稅蕃漢糶鹽詔

定抽稅蕃漢糶鹽詔
作者:郭威 後周
(後周太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22

青白池務,素有定規,祗自近年,頗乖循守。比來青鹽一石,抽稅錢八百文,足陌鹽一斗,白鹽一石,抽稅錢五百文,鹽五升;其後青鹽一石,抽錢一千,鹽一斗。訪聞改法已來,不便商販,蕃人漢戶,求利艱難,宜與優饒,庶令存濟。今後每青鹽一石,依舊抽稅錢八百文,以八十五為陌鹽一斗;白鹽一石,抽稅五百,鹽五升。此外更不得別有邀求。蕃人入界,本州務及諸巡鎮,倍加安撫,不得侵欺。如蕃人將羊馬,貨價須平和交易,不得縱任牙人,通同脫略,故為抑淩,訪聞邊上鎮鋪於蕃漢戶人市易,糶餘衷私抽稅,今後一切止絕,如違必加深罪。各令知悉。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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