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鞍飾等級詔

定鞍飾等級詔
作者:朱晃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1

車服以庸,古之制也。貴賤無別,罪莫大焉。應內外將相,許以銀飾鞍勒。其刺史都將內諸司使以降,祗取用銅。冀定尊卑,永為條制。仍令執法官糾察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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