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道鼓励企业有序用电十项措施

容桂街道鼓励企业有序用电十项措施
2021年5月23日
发布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

为应对近期电力供应偏紧状况,促进企业合理有序用电,保障辖区新冠肺炎疫情后经济复苏与平稳发展,容桂街道出台以下十项措施:

一、鼓励企业实施自发电,凡专变用户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200千瓦,且在非错峰日高峰时段内发电,参照上一正常用电日所节约电量,结合企业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量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月补助上限不超过20万元。

二、企业在非错峰日用电高峰时段自发电量作为参考依据,可适当调整到该企业错峰执行日的保安负荷进行叠加。

三、鼓励企业“削峰填谷”,利用低谷时段(按计费时段)进行生产用电,且每月填谷不低于15万千瓦时的,以上一正常用电日低谷时段用电量为依据按0.1元/千瓦时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月补助不超过3万元。

四、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写字楼等第三产业用电大户出台节约用电措施,对能落实且效果明显的实施奖励,单个企业每月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五、鼓励企业新建光伏发电设备,新装容量达到500千瓦的,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具体以并网时间及具体发电量为准。

六、鼓励企业利用蓄冷手段实行节能用电,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冰蓄冷、水蓄冷等,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七、鼓励企业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有效降低用电的,对企业进行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八、鼓励企业进行高效节能、高端储能等项目的研发、生产,对通过审批认定的项目进行奖励。

九、对上年度总用电量超过1000万千瓦时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用电特性向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有序用电方案,相关部门经综合平衡确认具可实施性的,推动协调落实。

十、鼓励企业通过各种途径购买用电指标、参与市场化用电需求响应,对完成用电指标购买或中标市场化用电需求响应的企业,可免于或靠后实施有序用电。

本措施所述的企业指辖区内工业企业,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写字楼等第三产业用电大户。用电高峰时段指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

在本措施实施期间,街道财政计划安排600万元专门用于鼓励企业有序用电的扶持。扶持资金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实行竞争性扶持安排,先到先得。

本措施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申报指南。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1年执行有序用电期间有效,且不超过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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