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水齋先生文集/卷八

卷七 寒水齋先生文集
卷八
作者:權尙夏
1761年
卷九

答閔聖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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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篇。顏路請椁章小註朱子說。禮記云大夫賜命車。

公之大夫再命。其車旗衣服禮儀。各眡其命之數。此詳見於周禮春官篇典命之職。曲禮三賜不及車馬註。三命而受車馬云云。賜。君賜也。

柴也愚小註所引家語說。未嘗越履往來過之。

考家語。自見孔子。未嘗越禮。足不履影。啓蟄不殺。方長不折。執親之喪。未嘗見齒。此高柴之行也。今論語註所載。與此不同。未可曉。須覓他本而考之。此數字疑衍。

顏淵篇。請問其目小註朱子說。視遠惟明云云。○視遠惟明。出於尙書。而書註則惟字似以思意釋之。蓋謂視遠之時。必思其明。聽德之時。必思其聰也。此說則以爲不遠不明非德不聰云云。惟字似以語辭看。與書註有異何也。且人之目力。有能遠視者。有不能遠視者。視遠惟明。似難勉強。而至其下工。當如何耶。

朱子說如此。書註恐不可從也。視遠惟明。是明四目之意。謂雖疏遠之事。見之必明。非謂眺望之遠騁也。若蔽於近習之姦則不可謂之明也。聽德惟聰。謂有德之言。聽之必聰。若蔽於非德之言則不可謂之聰也。

子路篇。衛公子荊章。善居室。○居室二字。豈指所居宮室而言耶。抑指居家產業而然耶。以小註諸說觀之則上說似是。然則始有。乃初作室之時。少有。乃棟宇旣成之時。富有。乃裝點恰好之時耶。然三有字。似不稱於作室文字。故不能無疑矣。

語類曰常人爲居室。不是極華美則墻崩壁倒。全不理會。子荊自合而完。完而美。循循有序。而又皆曰苟而已。初不以此累其心。據此則居室。指宮室言無疑矣。三有字來說似得。有字活看可也。

答閔聖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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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伯篇。孔子謂泰伯章。三讓。○三讓。只以固遜爲三讓耶。抑其所以讓于季歷者。果至于三耶。

語類問三以天下讓。不立一也。逃之二也。文身三也。是否。曰據前輩說。亦難考。但古人辭讓。必至再三。想此只是固讓。

註因有翦商之志。○以小註朱子說觀之則大王似是實有翦商之事。然則周自太王至武王。其取天下之心。未嘗一日忘也。此豈聖人之心哉。豈大王非有覬覦商家之心。而知文王聖德足以受天命安天下。故傳于季歷。以及文王。其心一出於爲天下爲生民。而無一毫利己之念耶。然則傳位季歷。非所以翦商。而抑有他事實有翦商之迹耶。

此事見於八佾子謂韶章小註。見此則可想朱子之意矣。此事旣是朱子之所難說。後學何敢妄有所立論哉。

以能問不能章註。不見物我有間小註。此謂犯而不校。○物我無間。豈專指犯而不校而言耶。問不能問於寡。亦皆忘物我之事。則豈獨以犯而不校。爲物我無間耶。且以謝氏說在己在人等語觀之則尤分明。小註之說恐誤。未知如何。

以上四事。屬義理無窮。犯而不校。屬物我無間。本於或問。

朱子說便有合內外之意。○善與人同。舍己從人爲內。而好察邇言。用中於民爲外耶。然則顏子之未成者何事。豈內成而外未成耶。豈以有迹無迹而言之耶。

內指我外指人。朱子白顏子却但是不以我去壓人。却尙有箇人與我相對。在聖人則和人我都無。此所謂合內外之意云者。正指和人我都無處言也。來示有迹無迹云者。得其本意。以其善與人同與好察邇言。分內外則全不然。

民可使由之章小註列子云云。以能鄙相籠。○能鄙相籠何意。

能指多智者。鄙指愚昧者此四字。蓋多智者籠絡愚昧者之意。

危邦不入。亂邦不居。○不入者。謂他邦之人不入於是邦也。不居者。謂本居是邦之人。亦當潔身而去之耶。然則亂邦比危邦較重何也。人之居於亂邦者。若是父母之國。而又無官守之拘。則亦可以隨便善處而免於禍矣。恐不必去之。未知如何。

亂謂刑政紀綱紊亂。當是時。雖已仕者。見幾而作可也。若至危急存亡之秋則已仕者。只當受命於國。何敢棄而去之。但未仕之人則雖當危急。恐無致死之義也。不入。非但他邦之人不入。雖居是邦者。不仕其朝。則便是不入也。

不在其位章小註朱子說。不可過於天道。○不可過三字。不能曉得。

此言天敍天秩。自有一定之則。天子當奉行而已。不敢有所踰越也。

子罕篇。吾有知乎章小註朱子說。兩端也是一般。○竊疑舜之執兩端。如有一事。或以爲是。或以爲非。論議不一。而我執其兩言之端。徐究而細察之。擇其合於理者而用之也。夫子之竭兩端。徹頭徹尾都說盡。無滲漏處也。彼此兩端。似不同。而朱子以爲一般何也。

中庸所謂執兩端用其中云者。於善之中。執其兩端。而量度取中也。蓋惡則已在隱而不宣之中故也。今來諭以是非言之。恐失旨。中庸第六章小註朱子說。極其明白。考之則其一般之意。可曉然也。

子見齊衰章。冕衣裳者。○冕衣裳者。豈泛指貴顯之人耶。抑爲貴顯之人。固所當敬。而見其冕衣裳之時則益致其敬云耶。

見冕衣裳者則知其貴尊而敬之云也。所敬在人。非在於冕服也。

小註慶源輔氏說。敬愛之心感於內。○愛似哀字之誤。

上蔡,龜山。於此章皆下愛敬字。而朱子不非之者。精義或問則可知。蓋哀與矜。皆屬愛故也。

自衛反魯章○竊疑周樂雖在魯。而不得其位則恐無以釐正之。哀公十一年。乃夫子致仕時。則夫子何以得正其樂耶。

與師摯之類。講定傳授而已。未必在位而主管如今提調也。然則致仕與否。不必論也。

小註朱子說三百五篇○詩三百十一篇。而何以謂三百五篇耶。

南陔白華華忝由庚崇丘由儀此六篇。有聲無詞。說見詩傳。三百五篇添此六篇。爲十一矣。

好德如好色章。孔子爲次乘。○衛公躬行淫穢之事。而使孔子爲次乘。則孔子其肯甘心爲次乘而隨其後。此說似無稽。而朱子採之者何也。

史記只言同車。而今以躬行淫穢之事爲言。無乃看得太深耶。蓋居亂邦見惡人。聖人不屑不爲。此所謂磨涅不磷緇者。何可以後人之見。強揣其必不然也。

歲寒章雙峯饒氏說。松柏至春後方易葉。○未知松柏果春後易葉耶。

甲春所生之葉。至乙秋凋落。乙春所生之葉。至丙秋凋落。經二年乃落。故謂之後凋。饒氏春後易葉之說未精。

可與共學章小註慶源輔氏說。權與物勻而生衡云云。○權與物勻而生衡七字。不能曉得。

初作衡時。所載之物可一銖則權到一銖而與物平。於是一銖之星生於衡上。其餘斤兩皆倣此。故曰權與物平而生衡云云。

鄕黨篇其在宗廟註。宗廟禮法之所在。○法則似非宗廟之所在而混稱之者何也。

古者大事皆決於宗廟。人君示不敢自專也。飮至之類。亦其一事也。

君在踧踖小註。胡,陳兩說。○胡氏訓適以當其可。陳氏訓適以安適。兩說似不同。當從何說。

胡說是。

立不中門小註朱子說。衮頭相似人君多出在門外。○衮頭。何物耶。且門外。非人君常御之所。則出在門外。在於何時耶。

衮頭。未詳其爲何物。然朱子旣以此釋棖。棖是門之兩傍木也。人君出在門外。如受群臣朝見外國使臣之時皆是。

君子不以註齊服也○齊服云者。豈謂紺所以爲齊服者耶。然則齊服乃祭祀時所著之服耶。但無所以爲三字。而直曰齊服也。文勢似不暢。不能明曉矣。

齊服非祭祀時所著。乃齋戒時所著也。無所以爲三字而直曰齊服。雖似朱暢。然古書下字如此處多。家禮小祥陳練服註。男子以練服爲冠。其所謂練服。乃指所以爲練服之布也。可以相證。

肉雖多小註胡氏說班伯所謂○班伯何時人。而其言見於何書耶。

班伯。漢成帝時人彪之叔父。其言見綱目。又見心經附註樂而不亂章。

不多食○或言食薑不多。或言凡飮食不多食。下說似長。

下說是。小學兩條通爲一行。故或者誤認爲食薑不多。然非本意也。論語兩條各爲一大文。

答閔聖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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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也篇。雍之言然章小註朱子說。聖人所以曰云云。○居敬行簡。乃仲弓言也。而謂之聖人何也。

居敬行簡。雖是仲弓之言。聖人旣以其言爲然。則謂之聖人之言。亦無不可。

又朱子說臨時兩三番換食次○換食次何義。

食次。卽禮賓時坐次也。未嘗預定鋪設之所。而臨時屢換。故云煩擾也。

三月不違仁章小註新安倪氏說。朱子有二說云。○小註所引朱子諸說。何者爲或問說。而何者爲語錄說耶。其論內外賓主。不覺有前後之異。而倪語如此。伏乞摘出其同異而明敎之。且尙論此之尙字。恐是嘗字之誤。

第一說出於或問。第二說以下出於語類。或問說則以我爲主爲客。語類說則以天理私慾爲主爲客。此所以有前後之異也。尙論之尙。此間本作嘗。

賢哉回也章小註朱子說。貧中亦不以累其心。○中字似誤。

語類作貧窶之中。此脫窶之二字。

朱子說這裏都黑窣窣地○窣窣。以語脈推之。似是黑暗之象。而取考韻會則曰穴中卒出也。又行貌。其義似不相稱。

夜半極暗時則若有黑氣自上直下。如和煙雨脚之狀。此所謂窣窣地。

子游武城章註魯下邑○小註胡氏以下邑爲非大夫之采邑。非大夫之采邑則皆稱下邑耶。非采邑則屬於公室。而謂之下邑何也。

諸侯有公邑家邑。公邑之中有大邑中邑小邑。如左傳所謂都城。大邑不過三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之類是也。下邑其小邑也。大夫之采。無大中小之別。故胡氏知其非大夫之采邑也。

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竊意敎人之道爲學之方。必皆先傳以近小而後進於遠大。雖是中人以上之資。若於初學之時。驟而語之太高。則恐非循序之道。而聖人之言如此何也。

中人以上云者。不但言其資質而已也。有多少工夫已到中人以上地位者也。來示以初學當之。甚不然。

樊遲問知章大註呂氏說○竊詳當務爲急。指務民義而言也。不求所難知。指敬鬼神而言也。而力行所知。不憚所難爲二句。似若皆說先難之義。而無後獲之意何也。豈力行而不憚難則自無後獲之念故耶。

只言我所當爲之事。而不及其他。此亦後獲之意歟。更詳之。

程子說知不可以兼仁○朱子以爲子貢之徒是知者。如子貢之徒。知極其至。成就其德。則恐亦不可謂非仁。而程子之說如此何也。抑知極其至。德已至於聖人。則渾然無迹。不可以仁知二字名狀耶。

子貢之徒。終若成就其德。則便是仁者。未成就之前則只是知者而已。程子所謂知不可以兼仁。只以見在地位而言。非論將來事也。來示抑知以下恐未然。

朱子說木簡似界方○方時緣是頓得穩。界方何物。方時以下亦不能曉。

界方。界面方正也。似界方之似。語類作是。方時緣是頓穩。謂古人制器。必使界面方正者。蓋爲方正然後安頓於地得穩帖也。

己欲立註狀仁之體○欲立立人欲達達人。乃仁之用也。而何以謂之體也。

欲立立人欲達達人。是物我無間之意。就心上說。故曰仁之體。看下程子說認得爲己。何所不至及欲令如是觀仁。可以得仁之體等語。則此疑自當脫然矣。

能近取譬註譬諭也○譬。以此比彼之意也。諭以言曉人之謂也。兩字之義似不相類。而以諭釋譬者何也。

比有以此匹彼之義。譬有匹而諭人之義。故作字從言。

程子說以天地萬物爲一體。莫非己也。○人與天地萬物。同此理也。而其所以視之則不無遠近差等之殊。西銘所謂民吾同胞物吾與者。猶有差等。而此所謂爲一體莫非己云者。似無差等之別。或恐其流入於兼愛。未知如何。豈程夫子只說其理之一。而非指施仁之方耶。

來諭所謂只說其理之一而非指施仁之方云者甚是。有人說人與我一體。伊川曰他人喫飯。子能飽乎。其說分殊處甚明白。

程子說博施濟衆。非聖不能。何曾干仁事。○盡仁道卽是聖人。而博施濟衆。乃其極工。則博施濟衆。不可不謂仁之效也。而以爲不干仁事何也。

明道嘗曰聖乃仁之成德。猶雕木爲龍。木乃仁也。龍乃聖也。指木爲龍可乎。伊川此言。與此一般。干字不須深看。

覺軒蔡氏說謂此章論仁○謂字無所當。豈誤印耶。

謂字上必有愚字或竊字。而編書時誤脫耶。

述而篇。子食於有喪者。○以者字觀之則似指衰麻者之側。而以集註臨喪二字觀之則似指死人之側。未知當如何看耶。

語類問食於有喪之側而未嘗飽。亦以其哀傷之極。足以感動人心。自不能飽也。曰哀是哀死者。不干生人事。所謂哭死而哀。非謂生者也。若喪家極哀。又能使人愈哀耳。朱子此說甚詳。

小註父死不葬。爰及干戈。○按武王立十三年而大會于孟津。則寧有文王崩十三年未葬之理乎。且史記未嘗記未葬之事。而只錄伯夷之言。豈傳疑之法耶。

朱子嘗曰史記是麤率。又曰疏闊。故於其言。多有疑之者。如孔子誅少正卯之事。卽其一也。然則到今何可一一準信。

又小註練而牀。禮。○牀何禮。

魯大夫小祥後有寢于牀上者故云耳。牀今所謂平牀也。

朱子說請於天子而立之。○請於天子而立之則伯夷其肯立乎。竊意以義理論之。宗國無嗣。而天子有命。則旣不可徒守一節而絶宗國之嗣。亦不可求伸私義而廢天子之命。伯夷至此不可不立。而第想伯夷平日氣像則必將視如弊屣而望望然不顧矣。若然則國之賢大臣者將何以處之。抑將更請於天子。擇於宗室之賢者而立之。爲合於義耶。

天子有命則伯夷何敢辭。若視如弊屣則是無義者也。孟子必不以聖人許之也。

再答閔聖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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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邑所敎左傳說。恐不然。左傳所謂大都者。似謂人臣受封之邑。非指公邑也。蓋其首尾語意。專在於尾大難掉。祭仲若以公邑之過大。爲國之害。則何待叔段受封而後有此言乎。且公邑之有大中小三等及小邑之爲下邑。必有古書可證者。幷乞更敎。

周禮司徒遂人註。有公邑家邑大都小都之云。而左傳註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以此知大都小都俱是公邑也。左傳所載京城。是公邑之大者。而將以爲叔段之私邑。則實有尾大之憂。故所以有祭仲之諫也。更詳之如何。小邑之爲下邑。未見經傳可證之文。而宋時天下諸邑有望緊上中下之等。四千戶爲望。三千戶爲緊。二千戶爲上邑。千戶以上爲中邑。不滿千戶爲中下。五百戶以下爲下邑。意小邑之喚下邑。是朱子時恒言。故論語註如此也。未知是否。

濟衆爲仁之事。謹聞命矣。而不可以爲聖五字。終不能曉。豈謂若無仁之全體。而但有仁之事功。則不可以爲聖耶。

以仁性爲體。惻隱之發爲用者。是一說。於此條文義不相干。以聖人之盡仁道。爲全體之仁。以衆人之或有仁愛之及物者。爲一事之仁。是又一說。此則皆以見諸行事者言之。若聖字則是就人之地位而言也。蓋此註上條之意。謂仁則可以通上下言之。聖則其極也。不可無別。此條之意。謂盡仁道。雖是聖之極功。亦事也。不可喚做聖。各是一義也。

子見冕衣裳章。蓋謂母論某人。見其冕衣裳之時則聖人致其敬也。非敬其人也。敬其冕衣裳也。非敬其冕衣裳也。敬吾君所命之爵也。然則所敬在於冕衣裳。而不在於其人也。來敎所謂所敬在人不在冕服者恐不然。經文旣曰冕衣裳者則其人之賢否。在所不論矣。如何。

愚所謂所敬在人者。乃以貴賤言。非以賢否言。恐偶失照察。更詳其上文貴尊字如何。冕服雖是君賜。必貴人著之然後可敬。

靈公與夫人同車而招搖市過之。其男女無別而褻狎戲慢如此。則謂之淫穢。恐非過論也。聖人之居亂邦見惡人。不但無磷緇。蓋將以化其惡而入於善也。若見時君無禮無義。而旣不能救正。又默默隨其後。則豈聖人之事乎。此與見惡人有異。蓋惡人而欲見聖人則善端已萌。故聖人與之矣。惡人爲不善於前。而已反爲之次乘。恐無是理矣。然史記只曰靈公使孔子爲次乘。而無孔子果爲次乘之語。其下又曰孔子醜之云爾。則恐其中間脫却孔子辭避一節。蓋孔子之見南子也。於禮有據則於義無害矣。而猶且辭謝。不得已而見之。況於此事。豈有心醜之而苟從之理乎。鄙見如此。未知如何。小註以翺翔釋招搖。翺翔豈盤遊之謂耶。抑車中作戲如翺翔之狀云耶。

辭避之事。設或有之。古書旣無可據。朱子註說又如此。今何敢臆斷其必然乎。此等處。勢當疑闕。詩鄭風淸人章註。翺翔。遊戲之貌。

答閔聖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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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序。氣質之稟或不能齊。○或者間或有之之謂也。陰陽五行化生之際。淸濁美惡。有萬不同。聰明睿智能盡其性者。千百載僅有一焉。則下或字於不能齊之上。恐未穩。

此言或淸或濁之不能齊也。經一章或問曰。或貴或賤而不能齊也。又曰或不能無淸濁之異。或不能無美惡之殊。故其所賦。又有不能同者。以此數條參看。則可知或者非間或之意也。

傳二章作新民○此章所以釋新民也。而上文言自新之方。下文言新民之效。此言振起自新之民。而不言其所以新民之方者何也。豈新民之方具載於治平章。故此姑略之耶。豈能盡自新之方。則雖無設施猷爲。而下民自新。故不必別言新民之方耶。然則作之之道當如何。

語類徐仁父問。湯之盤銘曰日日新。繼以作新民。日新是明德事。而今屬之作新民之上。意者申言新民必本於在我之自新也。曰然。據此則不別言新民之方之意可知也。作之之道。卽孟子許行章所言振德之之意。其集註可考也。

周雖舊邦註。能新其德。○新者。革其舊之謂也。文王以生知安行之聖。無一點舊染之汚。則何以新其德言之乎。豈雖無舊染之汚。而緝煕敬止之功。純亦不已。如一箇明鏡。雖無塵垢之昏。而日日磨光。不使塵垢來昏。故亦可以新其德言之耶。

繫辭曰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於天地。猶可以日新言。況聖人乎。終日乾乾夕惕若。非日新之事乎。

周雖舊邦小註雙峯饒氏說○饒氏以明命之命命新之命爲一箇。未知人之稟性。帝王之受命。皆出於上天仁愛斯人之心。故可以一箇看否。又結之曰。天下無性外之物。夫自新新民。固是性分內事。而若以帝王受命。爲人人性內之物則恐未安。

自聖人言之則天初以睿聖之性與之。後以天下與之。其所以爲命一也。大抵大德必得其位者。是聖人性分內事也。來示所謂以帝王受命爲人人性內之物。恐非饒氏本意。

傳三章穆穆文王小註朱子曰。緝煕是工夫。○章句曰緝。繼續也。煕。光明也。繼續固是工夫。而光明則似當以功效言之。未知如何。

大畜之彖曰。剛健篤實光輝。日新其德。卽此書所謂繼續光明之意也。傳曰人之才。剛健篤實則所畜能大充實而有光輝。畜之不已。其德日新。豈非工夫乎。詩周頌閔予小子之什敬之章。學有緝煕于光明可考。朱先生說在其小註。說得最明白。

穆穆文王小註○節齋蔡氏說。緝煕敬止者。所以爲止至善之本。敬止之止。卽止至善之止也。何可以敬止爲止至善之本乎。

本字似語病。

瞻彼淇澚註。儀可象也。○象卽效則之意耶。

象法象之意。此訓本於北宮文子對衛侯之語。見小學稽古篇末。

小註玉溪盧氏說。琢磨則得至善之所止。○琢磨卽止至善之工夫也。恐不可便以琢磨爲得所止矣。未知如何。

如琢如磨自修也。章句旣曰言其所以得之之由。而盧氏直以爲得至善之所止。果未安。

傳六章所謂誠其意小註。如鑄私錢假官會。○官會。如公家帖文之類耶。蓋自欺有小大之分。知善必可爲。而不能十分用力者。自欺之小者也。陰爲不善而陽欲掩之者。自欺之大者也。苟或不察其小則必至於大。朱子之意。蓋慮其學者徒知閒居小人之爲自欺。而不知毫釐隱微之際。尤爲可畏。故如是立言耶。

官會。猶國朝祖宗時楮貨也。以紙半尺許。從兩頭卷束。廣三四寸許。而打印於其中。用之如錢貨也。官會見朱子大全十六卷三十一板奏狀中可考也。誠意章舊註。人莫不知善之當爲。然知之不切則其心之所發。必有陰在於惡。而陽爲善以自欺者。故欲誠其意者。無他。亦由禁止乎此而已。中本曰心之所發。陽善陰惡。則其好善惡惡。皆爲自欺而意不誠。最後改之曰自欺云者。知爲善以去惡。而心之所發。有未實也。經一章誠意註。初則曰實其心之所發。欲其一於善而無自欺也。先生易簀前三日。一於善三字。改作必自慊。先生嘗曰經文誠意者母自欺也。這說話極細。蓋言爲善之意。稍有不實。照管少有不到處。便爲自欺。未便說到心之所發。必有陰在於惡而陽爲善以自欺處。若如此則大故無狀有意於惡。非經文本意也。又曰無自欺者。正當於幾微毫釐處做工夫。只幾微之間。少有不實。便爲自欺。豈待如此郞當。此處語意極細。不可草草看。又曰只今有一毫不快於心。便是自欺。先生一生精力。盡在於此章。學者不可以麤心求之。須從容潛玩於先生前,後諸說。得其所以去取之正意如何。

傳十章。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云云。○以他章例觀之則在治其國之下。似當卽言國治而後天下平之意。而此所謂老老長長等語。涉於齊家。而非治國之事何也。蓋泛言治平之道則推本而極言之如此者固好矣。而今曰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云。則文理似不接續。故不無所疑矣。

上章言治國必先齊其家云者。謂齊家而可以治國矣。此章言平天下在治其國云者。謂平天下之道。不外於治國也。以或問及此條小註朱子說觀之。於此不過申言上章之意而已。然則恐無可疑。

所惡於上小註。上下已見上文。○上文章句雖有上下四旁均齊方正之文。更無訓釋之語。而此曰已見上文何也。

上下已見上文。卽指此段章句不欲上之不欲下之云云也。非指前段章句上下字也。蓋此段章句。只詳釋上下二字。而於前後左右則泛以莫不皆然釋之。故此小註復釋四旁。而於上下則以已見上文言之。

答閔聖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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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或問。蓋其所以異於禽獸小註。不歸於所稟而歸於所賦。稟指氣而賦指性耶。

稟賦皆指氣質而言。語類若論稟賦則有氣而後理隨而具。又曰氣質所賦。鮮有不偏。此等賦字。從氣質而言處亦多矣。

格者極至之謂。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窮之而至其極也。章句或問之以至訓格者。至極之至耶。來至之至耶。以格者極至之謂觀之則似是至極之至而以窮之而至其極觀之則明是來至之至。若以至極之至來至之至爲一義則恐不然。若以爲非一義則上下文勢不免矛盾何也。章句曰窮至事物之理。又考書註曰格至也。至于其廟云云。則皆是來至之至也。抑極至云者。與至極有異。乃極至於某處云耶。願賜誨示。

至字之訓。初出程子。此則來至之意也。朱子於章句。雖用此訓。而語類又曰格盡也。須窮盡事物之理。此則極至之意也。譬如人欲上三角最高處則須至白雲臺然後道路窮盡。更無去處。至白雲。卽來至也。道路窮盡。卽極至也。來至之處。便是極盡地頭。則來至極至之無二義可見矣。

理雖散在萬物。其用不外人心小註。理雖在物。用實在心。○人與萬物。同具此理。苟能致知格物。豁然貫通。則可以知物我無間。彼此一源。而若論其用則人之理自有人之用。物之理自有物之用。如日用酬酢之事則雖千變萬化。皆不外於此心。至於草木禽獸之理則各自有其用。似不干涉於吾心。而先師之言如此何也。竊嘗反復思之。而似不無覺悟者。然蓋草木雖自有草木之用。而用之者人也。禽獸雖自有禽獸之用。而用之者人也。如果穀之可食。蔘朮之能補。烏喙之有毒。是果穀蔘木烏喙之性也。聖人致知格物而知其如此。故種果穀以濟人。用蔘木以療病。制烏喙之毒。使不得肆。是草木之用。在於人也。如牛之耕馬之乘鷄之晨犬之夜。是牛馬鷄犬之性也。聖人知其如此。故能調馴畜養而各授之職。是禽獸之用在於人也。推類而長之。莫不皆然。蓋人與萬物。本同一理。故致知之極。無所不通。旣能盡己之性。而又能盡物之性。如此則。理之無二致。蓋可信矣。假如草木禽獸。人不用之。則雖有其理而終無其用矣。用實在心云者。正以此也。敢以愚見仰質。幸賜斤正。但天地山川則亦推不得。如萬物資始天之用也。萬物資生地之用也。吐雲霧產草木山之用也。有深淺有波濤水之用也。是四者之用。欲歸之吾心而終不可得。幸賜誨示。更思之。有道之世則天地山川之用各順其性。無道之世則天地山川之用皆失其軌。人雖不能使天地山川爲是用。而其用之或常或乖。實由於人。用實在心云者。豈以此耶。

盛見大槩得之。程子曰在物爲理。處物爲義。所謂處物之義則理之用也。且易曰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然則天地之用。豈不在聖人之心乎。

小註朱子說。不成倩人格物。○倩人何義。豈謂胡氏之言非眞知實踐之發。有似借人言語。以爲己語模樣耶。

朱子以胡氏身親格之之說爲病。蓋以爲格物本是所自爲之事。雖欲代人爲之不可得。何故必下親字云爾。倩人。代人之意也。不成。不可得之意也。

爲守則易尉。爲尉則陵守。○易卽輕易之謂耶按本傳曰爲守視都尉。如令爲都尉。必陵太守云云。爲守之守。亦太守耶。且漢家官制。都尉次於太守。令次於都尉耶。幷賜詳敎。

易輕易之易。本文作去聲。守郡守也。周顯王十九年。秦幷諸小鄕聚。集爲一縣。縣置令丞。始皇初幷天下。分天下爲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漢初皆襲秦故則此文所謂都尉。明是秦之尉也。監與令俱似次於尉。

再答閔聖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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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意章小註賺連下文以下。似以閒居小人爲非自欺者。故竊疑自欺有大小。閒居小人。乃自欺之大者。恐不可不謂之自欺。故前書有所仰質。非敢以爲善之意稍有不實者。謂非自欺。而必如閒居小人然後方可謂之自欺也。下覆辭意極其諄悉。甚覺開豁。而但似未察前書本意者然。故敢此申白。蓋陰惡陽善者。雖是大故無狀底人。原其用心則只欲內欺心而外欺人。其視爲善之意少有不實者。雖大小迥別。此亦不可不以自欺言之矣。未知如何。更賜指敎。所欲知者。只是閒居小人之爲自欺與否耳。

先師嘗於心經釋疑中解賺連下句一款曰。賺市物失實謂。自欺是極細事。乃連閒居小人極麤處看。是如市物者之失實也。先師平日之說亦如此。故愚則常以是爲定論矣。今若謂閒居爲不善之小人。其初不能禁止其自欺之萌。積至于此則可。若直以自欺言之則恐非本意。

或問小註歸於所賦。來敎賦字從氣質言處亦多云。以亦字觀之則豈謂賦字本義指理而言。而亦多有從氣質言處耶。更詳或問本義則氣有淸濁美惡。故質有智愚賢不肖。分氣質言之。而下賦字於質字之上。其小註門人之問者。以智愚賢不肖之不同。不歸於所稟而歸於所賦爲疑。分明以所稟指氣而所賦指質矣。然則質指形質之已成而言而氣則指氣已具形未生時耶。賦字則勿論理也氣也質也而言稟受則皆可下耶。

從天之付與於人而言則謂之賦。從人之得於天而言則謂之稟。其實一也。無論理也氣也質也。下賦字亦可。下稟字亦可。竊詳此問者之意。以爲智愚賢不肖。是因人之所得之氣有參差不齊而然。宜下稟字。何故歸之於天所賦耶云。則朱子之答。以爲賦字如俗語分俵均敷之意。人之所得之氣質。莫非天之所分俵均敷也云爾。大抵古人於降衷處多下賦字。如程子所謂天所賦爲命。朱子所謂氣以成形理亦賦焉之類是也。然前日鄙人所引語類二條。於論氣質處皆下賦字。故以亦多爲對矣。

格至之義。以栗谷先生語及來敎所引朱子說觀之。則似當以格物之格爲極至之義。而物格之格爲來至之義。未知如何。來至極至。語意有異。雖其成功則一也。而恐不可謂無二義矣。更乞誨示。更詳或問本文則曰格者極至之謂。如格于文祖之格云云。格于文祖之格。只是來至之意也。未知極至云者。與來至一般耶。謂之一般則極字元非來至之意。謂非一般則何必引格于文祖之格。比而同之耶。栗谷先生以爲有窮至兩意。則此所謂極至云者。亦以爲有極字至字兩意耶。然則與格于文祖之格不同矣。

舜將格于文祖則文廟當爲極盡地頭。若不及此一步則不可謂來至也。然則舜之行須到廟中。然後始可謂來至於極盡地也。蓋行之盡處。卽地之盡處。或從人言。或從地言。而其爲盡處一也。何以謂二義乎。鄘風載馳章誰因誰極註。極至也。都人士什綿蠻章畏不能極註。極至也。國語去齊朝駕則夕極干魯國此三處。亦皆以極處作來至之義。須幷參考。

答閔聖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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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者所論誠意章。歸後反復思惟而得一說焉。蓋誠意一章。首言母自欺爲誠意之方。而愼獨又爲母自欺之方以勉之。次以小人閒居一節。極言自欺之害以戒之。而又以愼獨結之。次引曾子之言。指示愼獨之方。末乃言誠意之功效而總結之。蓋旣以毋自欺勉之則又必以自欺戒之者。自是文勢語脈之所當然也。若以閒居小人謂非自欺。則於上下文脈終不續。而語甚無味矣。是以朱夫子釋之曰。是非不知善之當爲與惡之當去也。但不能實用其力以至此耳。知善當爲惡當去。而不能實用其力者。非自欺而何。其小註朱子說又曰閒居爲不善。是誠心爲惡也。掩不善而著其善。爲善不誠也。自欺以欺人也。又曰。閒居爲不善。惡惡不如惡惡臭也。掩不善著其善。好善不如好好色也。此等語意。分明以閒居小人爲自欺也。然則上一節小註鑄私錢假官會等說。何爲而然也。竊嘗再三詳玩而得其主意之所在。蓋閒居小人。自欺之大者也。傳文言其大者則小者包在其中矣。後之學者草草看過。不知細察於意慮隱微之際。而必如閒居小人然後方謂之自欺。輾轉差謬。遂以大故無狀小人亦謂之自欺。蓋閒居小人。猶知善當爲惡當去。故見君子則有羞惡之心。而若鑄私錢假官會者。直是爲惡而無忌憚者也。是二者蓋有間矣。故朱夫子極論其細密工夫。仍言前後學者緣賺連下文小人閒居一節看了。所以差也。非以閒居小人爲非自欺也。且其下又曰九分義理。雜了一分私意。便是自欺。到得厭然掩著之時。又其甚者。以此觀之則朱子之意分明以閒居小人爲自欺之甚者矣。前以所敎閒居小人。止可謂之欺人。而不可謂之自欺者。恐不敢從。未知如何。

朱子於自欺之解。蓋嘗屢遷其說。高明所執。初年之見也。鄙人所云。末後之論也。今詳來紙。不分初晩之異。滾合爲一義。欲宛轉而成說。宜其枘鑿之不相合也。來紙所引小註諸說。固鄙人之所嘗見也。不但此也。如經筵講義見大全十五卷則直以小人之自欺爲言。尤可爲高明之證。然非末年定論也。且來紙中分註以閒居小人及鑄私錢假官會者。分爲二等。豈其然乎。旣曰爲不善無所不至。則鑄私錢等事。恐亦包在無所不至之中矣。今考箚疑有論自欺一條。錄在下方。更商之。

箚疑第十五卷二十七板註自欺之甚也。按章句或問及語類則皆以爲不能實用其力。而苟焉以自欺之。故陷於閒居爲不善之地。而此則以閒居爲不善爲自欺。豈初晩之見有異耶。小人閒居章句。是非不知善之當爲與惡之當去也。但不能實用其力以至此耳。此正箚疑所謂不能實用其力。而苟焉以自欺之。故陷於閒居爲不善之地也。非直以閒居爲不善爲自欺也。以至此三字。更須詳玩或問又不能謹之於獨。以禁止其苟且自欺之萌。是以淪陷至於如此而不自知耳。此誠發明章句之意。似當以此爲正。

三答閔聖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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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谷先生釋物格曰物理到極處也。章句物理之極處當下以伊吐。然則格物之格。亦以物理到極處看耶。竊意格物是吾心到於物理之極處也。物格是物理自到於極處也。若以格物亦謂之物理到極處。則諺解必以使物自詣其極之意釋之。方可曉也。其文勢似不平順矣。經文文字。無不貫通條暢。豈獨於此下語不平穩耶。今以鄙意釋之曰欲致吾之知識。則惟在吾心之窮到物理之極處。物理各到其極處而後吾心之所知無不盡也云云。則未知如何。然則章句欲其極處。當下以厓吐矣。蓋物理元在極處。若吾心窮到其極處而無不明。則物理之表裏精粗。亦無不到矣。且或問曰窮之而至其極也。栗谷先生亦曰格物之格。窮字義多。窮字可以屬吾心說。不可以屬物理說。以此觀之則格物之格之。當屬吾心尤分明矣。但經書辨疑中諸說。皆論物格。而未嘗有論格物之語。故不能無疑。幸乞指示可否。

格物之格。亦當以物理到極處看。章句所謂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云者。蓋謂人窮得物理。欲使其理各詣其極而無餘地云也。尤齋先生答金直卿說極明備矣。如來說則却沒中間轉環意。而直以吾心到於物理爲言。此則退溪先生初年之見也。其下自到二字則又是退溪末年之見也。沙溪病之。詳論於辨疑之中。豈左右泛然看過耶。至於吾心窮到其極處而無不明云者。卽近於吾心全體大用之無不明者也。方論格物而攬用知至文字。無乃不可乎。尤齋先生文字數條錄呈。覽此則可曉然矣。昔年侍在同春先生座上。嘗聞講說此章。亦以物理到極處爲義。章句上下極處吐皆作伊讀。而其後又侍尤齋先生。見以厓吐敎人。仰稟則吐雖不同。意義則與春翁無不同矣。蓋於答同甫之問。極其明白。詳味之如何。

答閔聖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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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明倫篇。寒不敢襲。○不敢襲衣者。豈爲不便於左右侍奉之際耶。若謂只者一衣而不可有加。則似太泥。未知如何。

襲似是加著之意。在父母之前。少覺寒涼。任便加著。殊非肅敬之道故云。

父母生之章註。眞說之誤。旣聞命矣。眞說又曰合君親而幷言。以見君臣其義一也。君臣之臣。明是親字之誤。未知如何。

臣字之誤。來示然矣。

嘉言篇。古者父母章。大祥之前皆未可飮酒食肉。○來敎當時俗禮之諭誠然矣。但其上文有曰中月而禫。禫而後飮醴酒食乾肉。上下之文不同何歟。豈上文則論古人居喪之禮。而此則欲穚世俗之風。故只以俗禮言之。卽一變至魯之意耶。

溫公非不知古禮之當從。而當時俗禮猝難矯革。故其作書儀。以大祥後飮酒食肉爲言耶。來示一變至魯之云似得矣。

答閔聖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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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篇。孔子謂曾子曰章。自故自天子未之有也。○上文旣以立身行道爲孝之終。則庶人無立揚之事。而何以混稱孝無終始耶。豈庶人亦可以立身而進於行道之位故云然耶。然庶人旣進於行道之位。則當以大夫之孝言之。恐不可謂庶人之孝之終也。未知如何。

上文言夫孝終於立身。此蓋通指天子諸侯大夫士庶而言也。孝經註曰始言保身之道。終言立身之道。蓋不敢毀傷者。但是不虧其體而已。必不虧其行而後方可言立身。故以是終之。據此則庶人雖不敢當行道揚名之責。而於不虧其行則不可謂非其職分也。

答李老泉○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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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者奉令札。仰審侍履萬福。慰聳慰聳。示諭謂喧囂之謗至及閒居。至以世道爲慨惋。未知盛意如何而有此言耶。消長之際。首先颺登。人或以發蹤疑左右。而愚則決知其不然也。嘗見先丈以中立不倚存心。未或有偏係之私。而令則引進精銳。致此大鏖。其與先志若相不侔。此愚之所未曉也。心中不能無惑。不得不傾倒。今意以爲如何。先丈銀臺啓辭一張送呈。先丈於老先生。尋常尊仰。或有侮毀者。嚴斥如此。而令於醜正之輩。汲汲引進。如恐不及。此亦奉疑之一端。願聞其說。

乙亥三月二十六日左承旨李光夏啓曰。日昨全羅道幼學沈思溟等來呈一疏。請收故奉朝賀宋時烈合享道峯書院之命。而張皇醜詆。不遺餘力。臣不勝駭然之至。時烈之道德學問。業已聖明之所深知。臣不必更有覼縷。而唯其正大剛方之論。最爲一邊人所媢嫉。及至己巳。終罹禍網。士類之茹痛含恨久矣。幸賴天日之明。照燭幽冤。卽下復官之命。又許建祠之請。崇德象賢之典。靡有遺憾。儒林有所矜式。士氣庶幾復振。而至於道峯書院配食之擧。初因章甫齊籲。斷自宸衷。特下明命。今已閱歲。人無異議。而獨此一種媢嫉之輩。猶懷怨毒。肆然投疏。至請收還成命。誣辱之說。無所不至。噫嘻甚矣。小人之無忌憚。一至此哉。如此醜正之疏。不可捧入。故臣據理退却。則卽者又爲來呈。侵攻本院。以爲必售之計。輕朝廷而蔑公議。莫此爲甚。其爲情狀。尤極痛惡。而渠等自稱儒疏。終不退去。此上疏何以爲之。敢稟。

答洪士能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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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院跨在大嶺之脊。洞天頗寬而山門窄狹。北去黃江四十餘里。南去聞慶三十里。而道路之崎嶇無比。東則月嶽。西南鳥嶺。而俱是參天鐵壁。南有洛東江。北有樓巖江。敵若南來則只防城南而北門洞開。敵自北來則南路之通亦然。此他處所無之勝也。大抵守城之難。敵兵之環圍也。軍食之不繼也。漢院則大嶺東來。枝岡遠亙。敵兵可屯之處。遠則百里。近不下六七十里。而壑谷深邃。道路險惡。敵雖欲提兵薄城。其勢難能。若欲環守四面。則計其周回。亦當六七百里。如不能環圍。則命令不患不通。命令旣通則招軍運糧。自無阻閡之慮。以此言之則不但南北漢之不可比。求之域內。無出於此者矣。昨年鳥嶺築城時。作一暗門於東邊蘆項。以爲漢院築城後開門相通之地。蓋漢院距鳥嶺鷹巖僅十里。此亦輔車相依之勢也。聞慶之下幽谷之上。有免棧別路。此則左右必曾經行矣。姑母小城舊在其吭。今可修矣。鳥嶺城役已訖。設二大倉。漢院設一大刹。用力亦不小矣。御留城在鳥嶺城之內。德周城在漢院洞口。使尙州營將守御留。忠州營將守德周。忠州,尙州各置獨鎭。安東忠州爲防禦使。俾相救護。此驪陽之所區畫也。楊津設倉亦其區畫之一也漢院之築。驪陽主張。至沈大材爲縣時。先營獨鎭。經紀幾盡。事終不諧。識者惜之。先丈嘗力贊其策。是故愚亦稔聞其首末矣。漢院築城工役不甚大。南築嶺上。北築水落山門。又於安富之東麻骨峴塞其路。大都不過十餘里。而前忠牧排置太廣大。以致人之訾議。亦可歎也。中國之城多以甓不以石。老峯相公見山海關城築。還京後使瓦署造甓千餘張。必爲日後見樣。蓋其用力小而功效倍蓰。可試之無疑矣。詢問之意甚勤。故以平日所聞者。對其大略。其詳非面難盡。蟄伏之人。與聞此等事。有越俎之嫌。非左右宜不開口。幸須諒之。毋以此紙示人。

答李德哉宜顯○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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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廿七惠翰。日夕披慰。時象如許。鞶帶之遞固也。鴟嚇鵷雛。尤可笑也。鄙人禍福在天。謹當任之而已。唯是上敎至嚴。不勝惶恐惶恐。似聞比間某人之隱情盡露。時輩間有岐貳者。然否。和應爲今罪案。書尺久斷洛下矣。情問終不宜不謝。玆用草修諒之。多少都付神會。

答鄭宗之必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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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爲妻十一月行練。是禮也。據此則當服練者經亦當祛矣。

出嫁女子之服。是不杖朞。則恐無練禫之節。朱子曰父在爲母禫。只是主男子言。禫旣不得行則練亦可知。

練事雖是卜日而行。實當小祥之制。朝夕哭。豈可越禮仍行耶。參拜一節。沙溪先生旣以鄭說爲非是。其意明見於問解。須更考之也。大抵喪禮逐節變除。如卒哭而罷朝夕奠。小祥而止朝夕哭。大祥而停上食可見。今於小祥。旣除一節。而復添前所無之一節。則惡在乎變除之義也。世人多行此禮。而只是出於情理之缺然而強行之。恐非正禮也。

旣行大祥則當撤几筵而入廟。豈有仍行上食之理。此事不但朱子以盧履氷之議爲是。沙溪以下諸先生皆嘗以爲決不可行。恐當以此從事矣。

家禮冠婚兩禮。以父母及主婚者別以言之者。似有深義。當依此行之。然則哀家婚禮則尊長主之。行之無不可。而至於冠禮則父母方在心喪之中。恐不可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