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汴觀察判官書

寓汴觀察判官書
作者:孫樵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94

大梁居東諸侯,兵最為雄。軍候乘權肆豪,奴視州縣官。州縣官即栗縮自下,美言立聞觀察使,往往得上下考,即欲認官為治,必為軍候所傾折。大者至奪觀察使,小者至為軍人所係辱。州縣官格手失職,不敢與抗。由是軍候得侵繩平民,鞠訊受辭,往往獄至數百,不以時省。以故平民益畏軍候,至不知有觀察使。矧州縣官耶,國家設州縣官以治平,豈以屬之軍乎?今京兆二十四縣,半為東西軍所奪。然亦不過籍占編氓,翼蔽墾田。其辭獄曲直,尚歸京兆。今汴軍所侵州縣者,反愈東西軍。士大夫叢居,未嚐不病東西軍侵州縣事。及自提兵符,則不知有以規畫之。矧天子之貴耶,執事三從事盧公。其所以佐盧公,使炳炳不磨於世者,襄陽南渡之民,皆能道之。今居汴有日,而曾無所聞。豈屑屑未暇耶?執事宜亟以前之所陳,辨之盧公,稍稍奪左右軍候權,且使繫獄者不得治於軍門。凡當隸州縣者,悉索歸之。使軍自軍,州縣自州縣,無相奪也。今執事官曰判官,察州縣事,正執事職,幸無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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