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私酤禁敕
作者:李忱 
(唐宣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81

揚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麹,並置官店酤酒,代百姓納榷酒錢,並充資助軍用,各有權許。限揚州、陳、許、汴州、襄州、河東五處榷麹,浙西、浙東、鄂嶽三處置官店酤酒,如聞禁止私酤,過於嚴酷,一人違犯,連累數家,閭裏之間,不免谘怨。宜從今以後,如有人私酤酒及置私麹者,但許罪止一身,並所由容縱,任據罪處分。鄉井之內,如不知情,並不得追擾。其所犯之人,任用重典,兼不得沒入家產。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