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三命判 (盧先之)

對三命判
〈乙仕登三命,舉以特牲,祀以少牢,人告其僭加於舉禮也。〉
作者:盧先之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99

《易》陳殷薦,《書》列禋宗,於昭孝祀,作樂崇德。況春冰風泮,河濱有獺祭之魚;秋葉霜凋,山林有豺祭之獸。微物尚爾,生靈伊何?且國有十倫,仕登三命,尊卑式序,威儀孔昭。車服以庸,祀享寧僭,矧惟舉禮,無乃用心。凡舉特牲者,克從其秩;祀少牢者,實符於班。失或歸於訟人,禮不黷於君子。謂之過矣,其在茲乎?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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