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仲夏百姓弋獵判

對仲夏百姓弋獵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6

〈得鄭州刺史廉範,以仲夏月令百姓弋獵。觀察使糾其違令。云:「為苗除害。」〉

網罟之設,有自來矣!犄角之用,其可廢乎?苟利人阜俗,亦違令何咎。廉範榮參建隼,職列褰帷,將布政以頒條,故違經而合道。當仲夏之月,畋以為苗;居專城之尊,德惟除害,不麛不卵,合取則於《禮經》;以畋以漁,蓋規承於《易象》。且獸之暴物,人何以堪?俾肅肅《兔罝》,不忘於詩義;芒芒禹跡,克疆我甫田。雖黎庶勞四體之勤,而畎畝取十千之歲,則原田膴膴,不逢走險之遊;稼穡芃芃,豈雜食蘋之地?刺史為政,諒在隨時;觀察所繩,奚將勸善?寘之於理,恐未通途。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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