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命農判〈得習壤常命農夙駕桑田,采茅為索。人訴遇雨,不充其役。〉

對命農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9

〈得習壤常命農夙駕桑田,採茅為索。人訴遇雨,不充其役。〉

為天者食,分地而利,惟茲習壤,命彼老農。庶夫四體克勤,三事就緒,乃脂車以秣馬,及零雨以星言。芃野是臨,桑田攸稅,宜其荷蓑荷笠,載錫光陰。爾茅爾綯,不虧晝夜。何乃當既泥而自廢,假若濡以為辭?使七月遺風,將乖陳業;三時務穡,有闕成功,既不昏於作勞,誠可繩其惰役。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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