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庶子牲祭失禮判

對庶子牲祭失禮判
作者:王緯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37

〈得庶子為大夫以上牲祭,其家人告其失禮。辭云:宗子為士,不可以貴就賤。〉

霜露孝思,朔月殷祭。申茯爵祿,格以祖考。苟或違經,是同匹嫡。相彼庶子,命為大夫。體異承祧,位逾齒族。固令奉其常祀,從以大宗。獻上牲於歲時,稱介子於工祝。使僾然之歎,不絕於聲;如在之義,複存於目。乃點於祀典,越我顛毛。恃肥腯之牲牷,或將或肆;係豐盛之黍稷,於豆於登。假祖禰之恩,二重實疑於夫子;竊烝嚐之薦,三廟奚取於私家?仍聞就賤之辭,豈聽如流之責?實誣之祭,人何以觀。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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