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樂土判
對樂土判 唐 作者:闕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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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進素衣朱襮,欲從於沃。或告擅去,云:「我聞有命,不可告人。」〉
寵辱若驚,名器不假,亮采有國,欽若明憲,知繁實之必披,誠滋蔓而難除。衣襮者何?抑乃邦族。桐圭錫寵,晉國受其明命;椒聊盈掬,油沃得其熾昌。盍獻可持,以匡乃辟,胡棄即異,取戾厥躬。爰將樂於樹檀,苟取徵於揚水,遽聞有命,擅彼適從。未可告人,且宜安土,天工不曠,王政有經。懷遠附離,則上克用乂;勞謙匪懈,使下無覬覦。人而無良,不率大戛,或者之告,允協舊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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