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祭侯判得甲祭侯辭曰:「強飲食。」御史糾非息宴之禮,不伏。

對祭侯判得甲祭侯辭曰:「強飲食。」御史糾非息宴之禮,不伏。
作者:袁歆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21

惟祀與戎,禮之大者,觀射見德,侯其是歟。俾邀福於爾靈,將示威於我眾。所以司馬張皇於五射,梓人盛飾於三侯。係而有儀,下綱不及於地武;祭以盛禮,上射更揖於堂楣。是則俎豆克陳,熊武相間。多算少算,射人或觥於爾爵;強飲強食,祝史無愧於我辭。冀必懲於不庭,是有祈於介福。雖非宴禮,實曰武經。既庶幾於戢兵,複何疑乎致祭?乘驄之糾,斯心奚至於加諸;而中鵠之誠,彼甲未越其典則。禮不瀆也,神其吐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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