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令有客判

對縣令有客判
作者:王緯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37

〈縣令有客,吏賀皆往,或遺賀錢,萬人告其受贓。辭云:其實不持一錢。〉

賓實有禮,將存執贄之儀;相在於堂,爰司主進之務。惟彼縣尹,是亦為政。詩愷悌以字人,需飲食而肅客。宓琴多暇,偃室常閑。將有四方之賓,用致萬錢之賀。彼吏人而迭進,伊或者以員來。財非摭實,詞則誇誕。稽諸漢史,且曰大言:詳乃呂刑,寧聞默貨。哂無狀而即可,驗受贓以謂何?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