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金吾不供畋矢判

對金吾不供畋矢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6

〈金吾申不供畋矢,冬狩有闕。〉

制國之用,必歲之杪,量大小而用地,審豐耗以視年。鳩化為鷹,見草木之搖落;豺既祭獸,設罻羅而以畋。然後順時出遊,因隙校獵,俾虞人以入澤,閱車徒而展事。昆蟲未蟄,無以火田,麛卵不傷,動必討叛。金吾申上,由矢不供,職司其憂,冬狩慮闕。然寬則得眾,敏則有功。合供雖則不供,恐闕固應未闕。若官曹立限,送者違程。於理難容,請從嚴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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