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鬯酒不供判

對鬯酒不供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1

〈太常申博士請供鬱鬯酒,光祿以久無匠人,且金草不知所出,不造。祠部亦以為禮有沿廢,不允所請。寺執「見著唐《禮》,豈得不行?」祠部云:「藉田準令,兼給廩犧。藉田今或不供。犧亦廢用。酒無鬱鬯,於事何闕?」寺猶固執。〉

國家大禮畢具,無文咸秩,聲名赫乎上古,享獻周於百神。每窮谿澗之毛,誰爽粢盛之備?太常宗廟攸奉,禘祫爰司。張君理窟之才,王肅儒宗之望。請供鬯酒,擬實卣樽;允得事宜,雅符恒典。光祿以無匠不造,又用靡草為辭;有司以沿革不同,兼引藉田特比。犧牲不廢,愛禮斯深;鬱鬯莫供,司存何劣?且鬯人之職,須預其材,釀金草之芳酌,充藑茅之既灌。何得不供所務?輒替彝章。光祿拒之於前,祠部送之於後。事均齊楚,得失而兩兼;理同臧穀,亡羊而一揆,況國禮明著,安可闕如?咸請推窮,方結刑憲。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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