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祠部郎中集賢殿修撰蕭君墓誌銘

尚書祠部郎中集賢殿修撰蕭君墓誌銘
作者:王安石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臨川文鈔/13卷》和《王臨川集/卷094

區希範誅,廣西困於兵,詔以尚書屯田員外郎蕭君知桂州,兼廣西都巡檢、提舉兵甲溪洞事。至則因其故俗,治以寬大,廣西遂安。而君以材選,為荊湖南路提點刑獄。未幾,以君之信於南方也,又以君為廣西水陸計度轉運使。

方是時,儂智高搜兵誘聚中國亡命,陰以其眾窺邊境,而邊吏士尚皆不寤。君獨憂此,以謂必為南方之患,乃選遣才辯吏,說智高內屬,上書言狀,請因以一官撫之,使抗交趾,且可以紓患。書下樞密,樞密以智高故屬交趾,納之生事,以詔問君:「能保交趾不爭智高,智高終無為寇,則具以聞。」君曰:「蠻夷視利則動,必保其往,非臣之所能。顧今中國勢未可以有事於蠻夷,則如智高者撫之而已。且智高才武強力,非交趾所能爭而畜也。就其能爭,則蠻夷方自相攻,吾乃所以間而無事。」爭議至五六,而樞密遂絀君言不報。君又奏請擇將吏、繕兵械、修城郭以待變,亦至五六,又皆不報。而君以召歸,智高果反邕州,殺其守將,出入廣東、西十有一州,所至殘破,吏士多走死。樞密乃更歸責於君,以知吉州,一時士大夫紛紛欲為君訟,君遂絕口無所道。世以此稱君長者,又因知君智謀果可以任邊事。居頃之,遂復以為廣東轉運使,又以直昭文館知桂州。

當是時,儂宗旦聚兵智高故地,無所屬,邕州為之警,諸將皆議興師,君又獨持招降之議。朝廷用君議,宗旦遂釋兵服,以為西頭供奉官,而邊無事。於是君積官至尚書刑部郎中,以集賢殿修撰再任。

會蠻申紹泰反,巡檢宋士堯戰死,仁宗使中貴人出視,君坐士堯死降知江州。而提點刑獄因中貴人言君罪狀,朝廷為置獄。而君所坐止於贖金,諸提點刑獄所言多無之,然猶奪兩官以免。

稍除監撫州鹽酒,辭不往,以分司南京就第。諸公多欲薦起之者,君遂告老,即以尚書祠部郎中致仕。

君諱固,字幹臣。初以進士選桂陽監判官、楚州團練推官,用舉者二十三人,改大理寺丞,知開封府陽武、永康軍青城兩縣,通判虔州。以方略擒盜,賜書獎諭,移知江州。所至皆有善狀,推賢舉善,束縛奸吏,明而不殘。於財利尤能開闔斂散。故在廣東收銅鹽課,皆倍前以十萬數。治平三年,年六十五,以九月十七日卒於家。

初娶隴西縣君李氏,再娶彭城縣君劉氏。子男二人,洵,袁州軍事推官,前死;泂,試秘書省校書郎,知鄂州嘉魚縣事。女三人,嫁江州湖口縣主簿何正臣,龔州司戶參軍歐陽成,其季尚幼也。孫男女十八人。

蕭氏故長沙人,君曾祖諱處均,當湖南馬氏時為衡州司馬,以馬氏方亂,棄其官歸李氏江南,不願仕。有賜田百頃袁州之新喻,新喻後屬臨江軍,故今為臨江新喻人。祖諱紹,考諱世則,皆以儒學不仕,而考以君故贈官至光祿卿。

君之疾革也,出其奏議焚之,其子孫所錄傳尚二百餘篇。蓋其言詳密,多世務之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葬君新喻安和鄉長宣里佛子岡。銘曰:

司馬去荊,望此南國。君賁厥址,蕭宗以殖。致功蠻方,時告厥猶。朝為弗聞,疆場用憂。受慝不讓,退安一州。既窮而通,終以無偶。銘詩幽宮,傳載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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